去年以来,富源县委、县政府立足当前发展形势,提出围绕建设宜居山水生态园林城市目标,突出“一片两线四园五湖八景”建设重点、“在全市率先进入小康社会”的战略构想。在全县政法工作会议上,县委、县政府作出了“推进依法治县,进一步提升平安富源法治富源创建工作水平”的重大决策。县委建设法治富源领导小组按照《中共曲靖市委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法治曲靖平安曲靖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切实推进富源县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在工作中要做到四个明确八个提升:
明确创建指导思想。通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不断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执法水平,增强引领科学发展的能力。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建立健全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努力使全县行政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决策机制更加科学、行政执法更加规范、执法监督更富成效。通过树立典型、推广经验、以点带面等形式,进一步宣传、贯彻和落实各项法律制度,不断提高全县各级行政单位法治化管理水平,从而运用法律的方式和武器,创新社会管理,提升全民法制意识,调节社会关系和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营造和谐安定的社会发展环境。
明确创建阶段任务。按照“一年创建争先进、三年完善助提升、六年巩固促发展”的目标任务,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共分为动员部署、全面实施、检查验收、评比表彰四个阶段。一是动员部署阶段:去年4月召开全县创建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于11月出台实施意见、分工方案和具体措施。二是全面实施阶段:即去年12月初至今年4月份,主要任务是全面推进创建各项工作。4月9日,在全县政法工作会议上,县委政法委书记杨军对“法治创建”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再部署,有力地推进了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三是检查验收阶段:时间安排在5至6月份,主要任务是完成对创建对象的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四是评比表彰阶段:在省市两级组织检查考核之前,评选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并报县委政府进行命名表彰,目前,全县共43家单位参加创评,按照三年达到80%创评率的目标,本次共创评8家,占20%,2014年创评21家,达到50%。2015年创评34家,达到80%。
明确创建工作标准。全县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采用的是中共曲靖市委普法依法治市办公室印发的《曲靖市区域及行业法治创建考核标准·曲靖市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考核标准》,该考核标准共分组织领导、决策机制、执法机制、管理机制、监督机制和队伍建设六项内容,要求全县各级各单位认真对照该考核标准扎实开展创建工作,着力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上下功夫,探索新办法,增添新举措,创造新经验,确保全县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有序有效推进。
明确创建工作重点。具体来讲,就是要突出“八个提升”:
一要提升行政决策的法治化水平。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以及涉及重要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决策事项,都进行听证,且听证程序合法。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论证和集体决定制度。在决策前应交由法制机构(人员)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论证,在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由集体讨论决定。建立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反馈制度,通过跟踪调查、评估审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
二要提升行政执法的法治化水平。严格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执法环节。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建立监督检查制度,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或者征用等行政执法案卷合法规范,证据材料齐全;执法文书符合规定,档案规范;执法单位内部实行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执法人员持证、亮证执法。行政处罚规范、合法,在行政处罚中推行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强化执法责任。
三要提升政府服务的法治化水平。逐渐将行政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加强和规范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建设,行政机关与相关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彻底脱钩。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健全,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增强。机关职能划分合理,权限合法,职责分工明确。依法行政工作的财政保障机制完善。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罚缴分离”。
四要提升行政监督的法治化水平。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虚心听取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复议案件及时报送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备案。健全和完善行政赔偿制度。积极配合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构的监督。强化社会监督,完善群众投诉、举报制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认真调查、核实人民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对影响较大的问题,及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五要提升政务公开的法治化水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六要提升行政组织的法治化水平。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法制学习计划,健全学习制度。强化对行政执法队伍培训,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和考试、考核,对新上岗执法人员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经考试、取得执法资格后才准予上岗执法。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考核。
七要提升制度建设的法治化水平。做到依法行政工作总体有规划、年度有计划、工作有重点。制定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每半年向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建立并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发、备案、修改、废止和定期清理制度。规范性文件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报同级政府备案。每隔两年进行一次清理。
八要提升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法治化水平。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规定,切实履行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和行政裁决,自觉纠正违法、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规范调解程序;健全信访工作制度,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落实信访工作责任。(供稿 富源县司法局 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