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闭幕的富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后所代表团茹金保代表提出“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知识培训的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将此建议交由县检察院办理,这是富源县检察院近年来在人代会上接到的首次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提出的建议。
对此建议院党组高度重视,陈庚检察长及时批示由分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赵泽录副检察长带领相关部门检察官到茹金保代表工作的后所镇双诺小学进行走访交谈,进一步了解茹金保代表提出此建议的背景、真实意图。茹金保代表谈到:“有的基层领导干部对职务犯罪的法律规定认识不清,在履职中不知是否越了界、过了线,容易构成失职、渎职等过失职务犯罪;而有的虽然不是领导干部,但手中仍有一定的公共资源支配权,如村委会的土管员、林管员、中心完全小学的校长、报账员等建议都应该纳入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对象中来”。
在交谈中检察官也向茹金保代表介绍了富源县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情况:
一是创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富源县检察院为了更好的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宣传教育工作,去年初以来,联合县纪委、云南省中安监狱筹建完成了富源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并且组织了50多个单位、部门、国有企业及乡镇街道干部职工近6000人到警示教育基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倾听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及忏悔,服刑人员自编、自导、自演的反腐清廉小品节目和观看廉洁自律警示教育片。
二是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富源县检察院针对近年来一些单位部门和行业易发、高发职务犯罪的实际,结合检察院机关职务犯罪预防的工作职能,经报县委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上级检察机关备案,先后在煤炭局、国税局、地税局、烟草公司、电力公司、华能滇东能源公司、后所煤矿、中安街道、墨红镇、富村镇等10个单位及国有企业分别共同成立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指导委员会”和“检企共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指导委员会”,制定了严格规范的预防工作规则(职责、纪律、相关的预防措施和制度。)指导委员会每半年或一个季度举行一次联席会议,定期汇报预防工作情况和在预防过程中查找出来的问题以及管理制度中存在的漏洞、提出检察建议等等。指导委员会每一年总结召开对该系统或单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专题会,分析研究和解决在预防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预防经验、制定预防对策、提出预防措施和建议。通过改进预防措施和“开处方式”的对症预防方式,使上述单位和企业在党风廉政建设及职务犯罪预防,干部(高管)勤政廉政、职工敬业守法,促进单位、企业依法行政、正确用权、履职到位等方面上了一个新台阶,创新了社会事务管理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三是汇聚检察精英,组建法治“宣讲团”。富源检察院党组依照《侦防一体化联动机制》的规定,并从富源职务犯罪预防宣传警示教育工作的实际出发,组建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宣传教育“宣讲团”。宣讲团从该院内各业务部门挑选办案经验丰富、学历高、法律功底强、语言表达能力强的检察业务尖子组成,结合所查办和办理的案件举案释法,深刻剖析犯罪原因,介绍检察工作职能,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的同时,也展示了检察官的法律素养。
四是积极开展“五进”活动。富源检察院党组为了充分体现“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法律效果和社会预防效果,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宣传教育“五进”(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法律宣传教育活动要求,组织检察官结合“法治宣传月”等活动定期不定期地对机关干部职工、国有企业员工、农村基层干部等进行预防职务犯罪法律知识和警示教育宣传,提高干部职工、企业员工拒腐防变能力和廉洁自律法律意识,在权力和金钱方面守住人生底线和坚守法律红线。
五是结合办案深入调查开展专项预防和个案预防。3年来共开展职务犯罪专项预防26件(渉及煤炭、教育、国土、卫生、税务、农村基层组织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通过预防调查和犯罪案件案例分析向相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检察建议37件(所提检察建议均被采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宣传教育266场次,受教育人数38614人。
人大代表茹金保表示对富源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非常满意,同时,也希望检察机关继续保持对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查处和打击力度,严厉查处涉及民生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三农”建设、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注重对重点行业和重点部门和职务犯罪预防调查和犯罪原因剖析,找准诱发职务犯罪的原因及制度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和漏洞,提出高质量的检察建议,使我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富源县检察院田稀文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