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刑事申诉案件存在办案质量不高,息诉较难的问题,富源检察院把握“四个坚持”,不断增强控申检察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申诉案件的办案质量,切实提高息诉率,把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有效的化解社会矛盾。
一、坚持公正执法是做好刑事申诉息诉工作的核心。控申检察部门承担着办理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接受群众来信来访等重要职责,是检察机关的窗口,是联系检察机关和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控申部门的工作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威望。因此富源检察院在办案中始终坚持以公正执法、热情服务为核心,自觉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本着对法律负责,对申诉人负责的态度,带着一颗公心、良心,客观公正地审理案件,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二、坚持“两见面”制度是做好刑事申诉息诉工作的灵魂。随着越来越多的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对刑事申诉权力的认识,申诉案件呈逐年上升态势。但申诉案件中绝大多数要维持原来的决定,案件改正率普遍较低。而申诉人却对申诉结果的期望值较高,把它作为达到本人要求的最后一线希望。因此,就要求在工作中既要依法办案又要妥善息诉。一是坚持立案前见面。为了避免先入为主、走过场,使申诉案件能够得到客观公正的处理,坚持做到承办人在立案复查案件前,必须与申诉人见面,给申诉人充足的讲话机会,让其充分阐述自己的申诉理由和观点,承办人要认真倾听、注意观察,并做好笔录。这样,既熟悉了案情,又对申诉人的基本情况有了大致的了解,为今后有针对性地进行息诉打下了基础。二是坚持结案后见面。当面答复申诉人是审理刑事申诉案件的最后一关,也是做好息诉工作的关键时刻。实践证明,两次见面是落实首办责任制,提高申诉案件质量的灵魂,既拉近了距离,又加强了方沟通,对息诉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三、坚持公开审查是提高办案质量、妥善息诉的有效方法。随着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的全面推行,把公开审查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以公开为手段,以公正为目的,以公开促公正,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宣传检察职能,密切检群关系,增强首办责任工作的透明度,对正确履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起到了促进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坚持依法办案、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是妥善息诉的有效途径。控申检察工作担负着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的重任,是检察机关的最后一道关口,因此,控申部门要当好最后关口的卫士,就必须严格贯彻依法办案、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这就要求办案人员既要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工作作风,又要具有较高的法律政策水平,切实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刑事法律的统一实施。 (富源县人民检察院 田稀文 李梅花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