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强化四项举措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以教育促规范。结合我院文明单位创建,组织干警学先进、学模范、颂经典,以先进人物为镜,让干警学有榜样、赶有方向、行有准则,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入脑入心,提高检察人员公正执法意识;以道德讲堂为活动为载体,促进检察干警树立正确的职业荣誉感、工作责任感、家庭责任感、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促进检察人员不敢违的警戒意识、不愿违的自律意识、不能违的防范意识,自觉遵章守纪,促进公正、廉洁、文明、规范执法。
二是以公开促规范。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展检务公开的形式,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进行。我院在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上狠下功夫,让干警充分认识案件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变被动公开为主动要求公开。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开展检务公开,不断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阳光执法。
三是以管理促规范。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平台,统一案件进出口,强化办案流程监控;不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涉案财物进行监督检查;对系统内用印、用系统身份认证key盘等进行跟踪监督,增强监督效果,规范司法行为,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发生。
四是以制度促规范。积极探索和完善制度,通过出台《律师会见与阅卷规定》、《受案大厅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服务承诺制度》、《电子卷宗档案制作及使用规定》等制度,提升服务质量,宣传律师外网查询案件、律师联络平台,保证律师执业权利,建立执法业绩档案、廉政档案管理制度,用制度规范干警行为,促进司法公正。 (富源县人民检察院 田稀文 施晓阳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