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富源县人民法院根据省高院的安排部署,召开“迅雷行动”动员会,“迅雷”出击,三天采取拘留措施4人次,执结6案。
4月11日开始,在一个星期内,三个执行实施组和一个查控组各履其职、分头出发。查控组共查询100余件,冻结资金30余笔,扣划1.2万;三个执行实施组驱车赴中安街道、大河镇、营上镇、竹园镇、老厂镇等地展开行动,查封房屋5套、车辆2辆,拘留4人,录入失信被执行人28人次,执结标的达120余万元。
在执行法官的“迅雷行动”下,黄某、王某、严某、张某等屡次躲避执行或屡次拒不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被依法拘留,其到案后全部主动让家人朋友送来执行案款,案子全部成功执结。
“没想到法院的来这么快,还真把我拘留了,我马上想办法”其中一个被执行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这样说道。
“迅雷行动”开展第一周,富源法院“首战告捷”,在接下来的行动中将采取更硬的措施、更大的力度、更强的手段来寻求突破。(富源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