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人民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通过规范律师接待窗口服务、拓展律师阅卷平台、建立律师诉求办理机制等五项措施,有力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一是建设健全阅卷场所功能。进一步更新复印机、电脑、打印机、饮水机、桌椅笔墨等办公配备,并设立专用电子卷宗制作及储存室,全套制作及监控设备配置齐全,将卷宗制作与阅卷场所独立开来,并有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为律师提供舒适的阅卷环境,同时也保障了电子卷宗的安全保密。
二是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在保障律师预约、阅卷、查询方面,该院提供电话预约查询、网络预约查询、现场查询多种方式。根据律师需求,可以选择纸质或者电子形态阅卷,也可以选择打印、复制、拍照、摘抄等多种阅卷方式;设置多人同时查阅电子卷宗功能,可同时接待多名律师多台电脑同时阅卷。
三是发挥互联网平台作用。该院积极建设富源检察院官方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服务平台,开通全国检察信息公开网站平台,案件信息查询、阅卷申请等,律师凭身份信息可“一键搞定”。
四是建立完善联系会议制度。就保障律师职业权利,由该院牵头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三家律师事务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加强公检法司四个部门沟通配合,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律师执业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尽可能地提供便利,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去年以来,共召开4次联席会议,先后解决了纸质卷宗页码编写重号漏号、法律援助律师通知不及时、律师阅卷不能拷贝电子数据、律师对案件网络查询渠道不清楚等问题。
五是建立健全工作反馈机制。定期进行律师电话回访或座谈,制作《征求意见表》,主动征询律师对接待工作的意见建议,针对有价值的意见建议,讨论研究改进措施,强化干警的责任意识,提高干警服务水平和能力。年初以来,共对前来阅卷的律师随机选取了21名进行征求意见,收到律师意见建议3条,及时收集整理并研究可行方案,解决问题,来访律师均表示满意。(富源县人民检察院 田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