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富源法院开展纳新党员入党宣誓活动,机关党总支书记叶波坤、副书记张虎勤、党总支委员、预备党员及其入党介绍人、所在党支部书记和入党积极分子等20余人参加活动。
在举行宣誓活动之前,召开了机关党总支纳新党员会议,会议由机关党总支副书记张虎勤主持,并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党员的义务”、“党员的权利”、“党的纪律”等章节。会上,四名预备党员分别对一年来的思想认识、工作情况、生活作风等方面情况向党组织做了汇报,坚定了入党的信心和决心。机关党总支组织委员丁建娥同志对四名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工作情况及生活作风等方面做了介绍后,组织四名预备党员在党旗下进行了庄严的宣誓。
宣誓结束后,机关党总支书记叶波坤对参加活动人员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认清身份。要认清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做到“四讲四有”(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二是要定期汇报。无论是正式党员还是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都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动态等情况。三是要保持先进。要按照“四个合格”的标准要求自己,清楚认识“政治合格”是基本要求、“执行纪律合格”是基本底线、“品德合格”是基本前提、“发挥作用合格”是基本落脚点。四是要严于律己。要用正式党员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做奉献”。(通讯员: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