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上午,富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浩主持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研究部署本院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院领导班子、党组成员、检委会专委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并就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作了交流发言。
党的十九大回顾和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的历史性变革和历史性成就,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等重大政治判断,深刻阐述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确定新时代的奋斗目标和战略安排,对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全面部署。要深刻领会十九大提出的新论断、新目标、新任务,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浩同志强调,要在全院范围内学习好、贯彻好、宣传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并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坚定理想信念,迅速掀起学习十九大精神的热潮。二是要精心组织安排,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党的十九大纳入“两学一做”、“三会一课”的重要学习内容。三是要创新学习方式,采取全文学与专题学、集中学与自学、重点学与专题研讨等方式结合,深入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实质。四是将学习十九大精神与检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提高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能力。(富源县人民检察院 田稀文 宋彩虹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