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话是这么说的,“远亲不如近邻”。在我国农村这一传统的熟人社会里,多数邻里之间关系密切,相处融洽。然而,相邻关系牵涉到人们的切身利益,由于相邻关系问题而导致邻里之间关系恶化,轻则是唇枪舌剑互不相让,重则是大打出手,甚至上升到暴力冲突的情况在农村也是时有发生。尤其是《物权法》实施以来,村民之间因为相邻关系引发矛盾纠纷并诉至法院的案子越来越多。因为相邻关系处理不好而引发纠纷,影响的不仅是当事人的生活和生产,更影响整个农村社会的稳定秩序。妥善处理相邻关系,才能保护相邻人的合法权益,才能构建农村和谐稳定的秩序。前段时间,在墨红镇就发生了一个因为“滴水窝”引发的矛盾纠纷。
清代中期有个“六尺巷”的故事。“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结果,双方是互让三尺,这样,张家和叶家的院墙之间,就形成了六尺宽的巷道,成了有名的“六尺巷”。近年来,随着农村居民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的现象日益增多,村民们在建房时通常只考虑如何最大限度地利用宅基地使用面积,把自己的利益放在首位,很少考虑到左邻右舍以及前后邻居的权利,把房子面积往最大化建造,结果却往往引起相邻方的采光、排水、通风问题,从而引发纷争。这就属于相邻权纠纷的范畴了,这个纠纷中,当事人互不相让,为丁点儿小事大打出手、大动干戈导致矛盾激化升级。墨红中心法庭针对这样的矛盾纠纷又是如何化解的呢?
其实,只有真正定纷止争,才能最大限度的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一直以来,墨红中心法庭始终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始终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目标追求,通过诉前、诉中与村两委、司法所等基层战斗堡垒组织共携手,多方化解矛盾纠纷,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我们接下来一起先来看一组数据:
墨红中心法庭受理案件由2016年192件递减为2018年的106件,递减率为44.8%。2019年,法庭共受理案件121件,全部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调撤率为100%,实现了全年“零判决”的明显成效,在2019年全省人民法庭量化考核工作中,调撤率指标在全省法庭中排名第一。
简单的数据展示了法庭工作在当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良好的社会效果源于法庭工作思路和方式的前瞻性。那么他们是如何实现全年无判决的呢?
据富源县人民法院墨红法庭负责人肖锋介绍:墨红法庭2019年受理了121件案子,但是没有一件是通过公开开庭处理的,都是通过诉前调解就把它化解了,诉讼前置就把它处理了,这121件案子到现在是基本全部审结 ,结案率达到百分之百,并且全部是以撤诉、调解的方式结案,没有一件判决的案子。我们的经验和做法是首先进行诉前的劝导机制,案子一到我们手里面,我们就积极主动介入了解情况,能够诉前分流就把它分流处置掉,另外是得益于我们建立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墨红中心法庭作为我县最基层的法律单元,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参与乡村治理,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竭尽所能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墨红中心法庭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坚持依靠民间力量,形成以人民调解为轴心,以诉讼审判为保障,以行政调解为补充,诉调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配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富源县人民法院墨红法庭负责人肖锋表示:我们在推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我们墨红还建立了网格化管理,网格化管理就是5户就设1个户长,然后在这个基础上 10户就设1个格长,然后20户就设1个片长,这些户长、格长、片长他们发挥的作用是什么?是积极的协助我们处理矛盾纠纷,有什么事情帮我们通知当事人、参与调解、积极的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村内。
未来的日子里,县法院的各个中心法庭还将继续发挥司法解纷的引领作用,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把“一切为了群众”理念贯彻于社会治理始终,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凝聚多元合力;进一步健全审判体系,增强司法水平;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