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叫赵小兴,是富源县人民检察院的一名员额检察官,至今已经工作了10年。今年,她开始专门负责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同时开展帮教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工作。
“赵姐,这里有一个案子,涉及未成年的盗窃案,这边是起诉。”为了了解这起盗窃案的始末,赵小兴仔细的翻阅起卷宗。她发现嫌疑人是刚满17周岁的未成年人,案件情况很清晰:嫌疑人去纹身,利用老板去隔壁打材料的空隙拿了老板的手机。
未成年人犯盗窃罪是否判刑要根据年龄来判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年满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盗窃500-2000元以上的是可以给予刑事处罚的。赵小兴在审查这个案子的卷宗材料后发现这部手机鉴定后价格为1650元,按照云南省关于盗窃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是1500元,就达到立案追诉的条件,但这个手机的价格是在1650元,刚好超过立案追诉标准150元。并且在这个案子案发之后的第二天被害人的手机已经被侦查机关追回并返还被害人,嫌疑人的家属也积极地赔偿了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审查后,赵小兴决定对自己的犯罪嫌疑人做附条件不起诉,按照法律的规定,要听取公安机关,还有被害人意见,检察机关就通过电话联系听取了被害人的意见。赵小兴决定,要给小海争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为了保护小海的权益、预防再犯,赵小兴邀请小海来杜鹃花工作室做客。第二天,小海和爸爸来到县人民检察院2楼的“杜鹃花工作室”,承办检察官赵小兴对小海的成长经历、家庭情况等开展社会调查。
一开始,小海显得比较紧张,拘束。后来,赵小兴和他交起了朋友,做游戏,读书……渐渐的,小海放下了心里防备,敞开了心扉。据此,赵小兴进行了详尽的分析,作出专业的评估意见,小海表现出强烈的悔改决心。
赵小兴介绍到:处理未成年犯罪的重点是教导误入歧途的孩子更好地回归社会。对于司法机关来说,捕了、诉了、判了是最省事的做法,但是这样的做法对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成效并不大。因为不良思想、行为没有得到彻底矫正,对法律的认识也不全面,很多未成年人在出狱后,往往重复犯罪。所以,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对于未成年人涉嫌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检察院可以做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附条件”指的是对不起诉附加一定条件,在考验期内,由检察院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
监督考察期限是六个月,如果在这段时间的表现符合法律的规定,没有新的违法犯罪或者其他要追溯的情况,在监督考察的六个月的期限满了之后,会依法对他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县人民检察院杜鹃花工作室的成立,更好的满足了未检工作专业化需求,同时也加强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杜鹃花的花语是爱的喜悦,节制的欲望,以杜鹃花命名,主要是在未检工作当中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也体现了曲靖未检人为了未成年的美好未来与全社会一道无私的奉献,顽强的进取,执着追求的坚定信念以及敬业的精神。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需要有爱的呵护。母爱如春风和煦,带来温暖陪伴;父爱如泰山巍峨,阻挡风雨侵蚀;师长之爱如蜡炬、春蚕,传播知识教授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