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纳司法所积极探索多种监管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司法所、村委会及矫正人员家庭的监管作用,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工作。
司法所监管。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完善每个矫正人员工作档案,及时查看手机定位系统并做好登记,做好周电话、月报道、季小结等多项工作记录,并严格请销假制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实地走访形式进行实时监管。
村委会监管。司法所与村“三委”干部共同组成矫正工作小组,充分发挥基层力量,及时有效地进行监管、教育,第一时间掌握社区矫正人员动态。
家庭监管。司法所工作人员经常与矫正人员的家属、亲友进行沟通、交流,在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内容的同时,传授帮教及心理疏导技巧,积极利用家庭和亲友的力量,以法教化、以情感化,从而促使矫正人员早日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