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司法所领导、感谢社区领导、谢谢你们的关心,给我带来现金、棉被、棉衣等物资,解决了我的困难”。这是2022年10月31日下午 ,金钟司法所和石鼓社区工作人员到金钟街道社区矫正对象张某某家送去救助物资的激动场景。
10月25日,金钟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第四季度社区矫正对象走访,在走访中,得知62岁的社区矫正对象张某某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一个人独居生活,妻子离家出走下落不明,生活困难。张某某因在今年5月18日酒后驾驶正三轮摩托车载客在通宝路与春晓街环岛西人行横道处将被害人邹某撞到,造成邹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后被会泽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8月25日入矫至今在会泽县司法局金钟司法所接收社区矫正。
金钟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走访中得知张某某生活困难后,及时对张某某开展思想安抚、心理疏导,鼓励他调整心态,告知他会及时协调相关部门,给予必要的临时救助。在10月27日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时,司法所发起倡议为张某某献爱心,当场社区矫正对象李某、徐某某慷慨解囊,爱心捐赠人民币700元。随后,金钟司法所负责人联系街道办事处,临时救助折叠床一张、棉被二床,棉大衣、单衣各一套。10月31日司法所、石鼓社区工作人员将现金、物品送到张某某家中时,张某某感动地流下眼泪,出现了开头一幕。
会泽县司法局 尹广学 13987450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