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经开区紧紧围绕围绕《曲靖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2019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通知》(曲治市办〔2019〕3号)《中共曲靖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2019年度依法治市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曲治市办〔2019〕10号)文件要求,安排部署经开区2019年依法治区工作。现将2019年经开区全年依法治区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9年依法治区工作推进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领导组织,夯实依法治区工作基础
经开区深入贯彻落实《曲靖市2016-2020年依法治市规划》、《曲靖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量实施方案2016-2020年》、《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三大规划”,按照《曲靖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2019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通知》(曲治市办〔2019〕3号)安排部署经开区2019年依法治区工作。为全面加强对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2019年经开区党工委研究成立了由党工委书记任主任、管委会主任任副主任、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为组员的经开区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结合经开区实际,经开区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下设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执法协调小组、司法协调小组。同时,下设办公室在政法委,经开区各部门、街道共30家成员单位,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二)稳步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1.召开曲靖经开区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19年9月5日,由经开区党工委书记主持召开曲靖经开区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陈豪书记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文荣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会议审议了中共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三个建议名单和和三个制度文件(送审稿);审议了《法治经开区建设指标体系》《曲靖经开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及配套制度(送审稿);审议了《中共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送审稿)》。
2.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要点。按照《中共曲靖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曲靖市2019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通知》和《曲靖市2019年度依法治市工作考评细则》,结合经开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和各协调小组主要职责,印发了《中共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三个建议名单和和三个制度文件》《法治经开区建设指标体系》《曲靖经开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及配套制度》《中共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各部门、各街道执行,指导好经开区的法治建设工作,使经开区的依法治区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考核,稳步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3.开展领导班子及干部述法考评活动。2017年、2018年经开区按照《曲靖市党政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实施办法》的要求,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30多位市管领导干部参加了2017年、2018年度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考评。经市委考核组考核和民主测评,经开区领导班子测评达到优秀,经开区市管领导干部述法测评达到优秀。2019年11月25日曲靖经开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转发了《曲靖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述法考评工作的通知》,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33位市管领导干部参加了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考评。
(三)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经开区深入贯彻落实《曲靖市2016-2020年依法治市规划》《曲靖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量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严格按照“时间表”、“路线图”,实施推进各项工作任务。2018年根据省、市对曲靖经开区授权文件精神,成立经开区行政审批局。
2.完成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按要求做好权力清单基本目录的比对规范工作,并按要求做好权力、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根据《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权责清单监管工作及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严格遵照权限范围、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并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修订并公示各单位各部门的责权清单,完成了经开区3122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根据省、市对曲靖经开区授权文件精神,对照《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梳理上报曲靖经开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由市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对曲靖经开区部分省级、市级和县(区)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予以公布,明确曲靖经开区行政许可的法定范围,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曲靖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批复》(云政复〔2018〕23号)及《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曲靖经开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批复》(曲政复〔2018〕172 号)文件精神,同意经开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行使省级行政许可职权 6 项、市级行政许可职权 134 项、县(区)级行政许可职权 130 项。建设局对局属建管科、城建科、综合科及下属综合执法局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细致梳理。经过多次梳理和修改,建设局(含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职权共计6类,共252项(其中省级授权1项,市级授权207项,县级授权44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2032项,“追责情形”共计2074项。经经开区政策法制局审核通过后,已在经开区官网和云南省机构编制网进行公示公开。综合执法局依法在经开区辖区范围内集中行驶市容环卫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房地产管理、殡葬管理等方面全部或部分的行政处罚权及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行使临时占道许可和临时户外广告设置许可两项许可权。行政处罚权由原先的9项,精简为7项,各项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城市管理各项工作有法可依、依法行政。全面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旅游、城乡环境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省委、市委的安排部署,积极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旅游、城乡环境企业安全等各项工作,进行自检自查及专项整治活动。
3.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为有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39号)《曲靖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曲政办发〔2019〕67号),结合经开区实际,研究制定《曲靖经开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曲开办发〔2019〕20号)。方案成立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任务措施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四个方面入手,要求经开区所有行政执法主体部门要结合各部门实际,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三项制度”体系;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行政执法裁量基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以及行政执法考核监督等制度建设;配合推进全国、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资格和证件管理,积极做好有关制度衔接工作,形成统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和时限要求,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推行工作,确保 2019年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到位;并力争从2020年1月1日起,将“三项制度”全面实施纳入常态化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考核。
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筹建工作组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批事项及流程进行了认真研究梳理、优化。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认真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行“一窗办理”和“限时办结”,政府性投资项目由原来的审批时限205天,通过协同审批、并联审批等方式压缩为70天,办理时限缩减了66%;企业投资项目由原来的审批时限140天,压缩为45天,办理时限缩减了68%。实施“政务服务一网办通”行动,加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经开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0.39%。积极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的推广运用,截止目前,经开区共注册用户5200余人次。截至目前,经开区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共53项,行政许可40项,其他权力13项。
(四)纪律严明,公正司法
1.深入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积极协调人社、组织等部门,审核审批民警年终一次性奖金、加班补贴、值勤岗位津贴及政府综合绩效奖。以“两个职务系列”改革为重点,已完成民警职务套改工作及一级警长以下职务晋升工作,让广大民警共享改革红利。从制度落实入手,贯彻落实公安部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民6项措施。
2.加强对执法司法权力的监督。充分发挥法制监督作用。公安分局重点在受立案、规范办案、案件审核审批、法律文书、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集中整改。全面落实依法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经开区制定多种措施深入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
3.逐步完善和规范社区矫正。经开区因体制原因,未设立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由经开区政法委、街道综治部门实施社区矫正,经开区政法委、街道综治部门迅速理顺社区矫正工作机制,明确社区矫正工作机构,规范工作程序,迎接市司法局组织的2019年社区矫正交叉执法检查。与电信公司协商签订了2020-2021年司法通手机使用合同,并逐渐规范录入矫正个人信息和定位手机监控信息。截止目前,2019年累计解矫43名,累计入矫54名,日常监管服刑人员54名,整理社区矫正档案97套,录入入矫人员信息97条。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给予2人次书面警告,督促街道每月“双八”规定,指导两个街道组织集中学习20余次,共有劳动20余次。组织2次社区服刑人员“大走访”,每月按时报送在册社区矫正人员、解矫人员信息报表。对3名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单独教育。
由于经开区无法检两院和司法局,相关公正司法工作难于开展。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不是一级完全的党委、政府,也没有人大、政协,经开区2013年5月才成立了公安分局,2014年5月才成立了政法委,目前还没有成立法院、检察院、司法局,无法严格按照县(市、区)公正司法的标准来开展相关司法工作。
(五)开展全民普法,构建普法大格局
1.严格落实《曲靖市“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与各部门、街道、律师事务所共同组建了经开区法律志愿者服务队,在10个社区开设法律服务窗口,与综治维稳中心合署办公、开展服务。各类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29名,各普法责任部门邀请了法律专家开展了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讲座20余次,组建了法律志愿者队伍,建立了普法四级微信群,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法治宣传工作网络。在12月4日宪法宣传日组织30多个部门,开展集中式法律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册,现场解答群众法律问答19个,并组织辖区群众开展了“法治经开区、平安经开区”签名活动。
2.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在创文深入推进普法宣传。按照《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社会安全与法治环境工作组工作方案》,督促各成员单位在创文工作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实普法责任,印制了《曲靖经开区文明城市创建法治宣传手册》80000份,法治宣传布袋20000个,组建法律志愿服务队一起深入街道、社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法律咨询10余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共计100000余册,各部门、街道对照职责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共计40余次,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3.建立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勤、学法档案等制度。组织开展领导班子及干部述法考评活动。2019年经开区按照《曲靖市党政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实施办法》的要求,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33位市管领导干部参加了2019年度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四是组织经开区网络在线学法考试,自2016年开展以来,经开区领导带头参加在线学习考试,2017年、2018年经开区网络在线学法考试参学率、参考率全市前列,经开区共有30余个单位900余人报名参加在线学法考试,2019年经开区网络在线学法考试正在持续推进中。
4.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建设经开区“法治街道”、“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法润小区”,“法治街道”、“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有基层法治文化活动站,响水街居民小组“法润小区”建有法治小广场,朝阳社区龙潭居民小组“法润小区”建有法治长廊。目前“法治街道”创建成功2家,成功率100%;“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成功10家,成功率100%。同时,经开区创新创建方式,积极探索了“法润小区”、“守法家庭”,“法治宣传中心”的创建活动,至今为止创建成功的有:“法治宣传中心户”9户、“守法家庭”177户、“守法经营户”45户。在大海哨社区响水街居民小组,朝阳社区龙潭居民小组开展了“法润小区”创建活动,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创建中,制作了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栏、法治墙画、法治书屋、调解室,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建设了法治文化小广场1个。
5.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在经开区没有司法局、不能管理律师的背景下,组建经开区、街道、社区三级法律服务体系,指导2个街道、10个社区完成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硬件设施,把法律服务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的重点民生工程,降低法律服务门槛,开展季度法律服务活动。对新建的13个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进行检查,实施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受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6件,其中5件转交到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理。
二、亮点工作
(一)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一颗章可办270项行政许可事项
作为全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单位,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立足打造全市最优营商环境的目标,坚持一切为项目让路,一切为企业服务,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将11个部门的省、市、县级270项行政许可事项,一次性划转到经开区行政审批局集中行使,实行“一窗办理”和“限时办结”,政府性投资项目由原来的审批时限205天,通过协同审批、并联审批等方式压缩为70天,办理时限缩减了66%;企业投资项目由原来的审批时限140天,压缩为45天,办理时限缩减了68%。
(二)执法公开、透明,实现办案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经开区全面落实将执法依据、程序、流程通过电子屏在办公区向社会公开,执法结果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告知当事人,强力推进基层执法办案单位功能区改造、建设,规范悬挂上墙的匾牌、标识,配备电脑、桌椅、数码照相机、打印机、活体指纹采集仪、手机信息采集仪,嫌疑人随身物品存放柜等硬件设施,安装具备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和数据储存功能的监控装置,并在墙面、门窗作隔音和防撞处理。对一线执法执勤民警,配备了现场执法录音录像设备,对执法办案民警办案过程实施了全程的录音录像,使执法监督部门能够随时掌握办案民警的执法情况,实现了对民警执法办案全程化、动态化的监督管理,不仅确保了犯罪嫌疑人的正当权利得到尊重和保护,也有效保障了民警的合法权益;同时全力推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执法办案新模式,全面实现执法办案网上审核审批、网上考核考评,改变了过去执法管理、监督、考核通过纸质进行的传统模式。
(三)传承枫桥经验,建设法润小区,探索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新模式
“法润小区”创建成功的居民小组的群众具备了坚定的自治法治德治思维,对于应用法律法规、倡导传统道德文化、自力更生自我治理等方面形成了高度的共识,加强了自律和规范。2个示范点矛盾纠纷发生率逐步下降,群众违法违纪行为逐年下降,到京非接待场所访、到省集体访、到省到京越级访“三为零”,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均没有发生,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得到大幅提升,实现了居民“法治、德治、自治”的“三治”模式。一名龙潭居民小组居民因修建三江大道房屋拆迁补偿问题,进行了近10年的上访,多次向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以及省市有关部门进行信访。通过创建,其一家人意识到违法越级上访是不光彩的事,不可能被评为守法平安家庭后,主动找到政法委,请求政府帮助协调解决,通过调解途径解决了问题。大海哨社区响水街居民因项目建设桩基工程导致部分房屋开裂,群众认识到通过堵门、堵路、堵办公场所等方式是不对的,按照律师事务所的建议,通过诉讼来解决。
(四)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助推法治建设
党工委、管委会统一同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作协议负责党工委、管委会及各部门的法律事务纠纷的处理,权仲律师事务所与公安分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作协议,并在公安分局成立了法律顾问室。通过建立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促进执法规范,促进执法规范,矛盾纠纷调解,信访化解,出台执法文件等提供法律论证。
以公安分局为例,公安机关作为社会治安、交通管理的职能部门,为确保制定的文件措施更加科学、更加实际、更有针对性,在公安分局制定各项文件、出台各项措施前,邀请法律顾问进行法律论证。促进矛盾化解,全程参与重大案事件处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中立“第三人”的优势,在发生有影响的重大事件时,委托法律顾问,以“中立第三方”的身份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协调,并提出相关依法处理的法律咨询意见。及时介入疑难信访案件处理,为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发生。对信访群众进行法律解释答复,对无理缠访的依法据理进行规劝,对重大疑难的涉法信访提出合理合法的解决方案,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适时协助化解疑难矛盾纠纷。对一些难以调解成功的疑难矛盾纠纷,法律顾问依托公调对接工作室这一平台,加强与综治、信访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多次协助进行政策解释、教育疏导,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有效提高了矛盾纠纷调处成效。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经开区建成区域面积日益扩大,商业活动日益频繁,管理难度加大。随着公租房、万达广场、外滩、铁三公园等项目相聚建成落地,经开区人流、车流、物流明显增加,交通事故、矛盾纠纷、治安案件明显提升,但经开区体制频繁调整,政法综治基层基础薄弱,机构不全且人少事多,一些工作难以做精做细,任务十分艰巨。
(二)经开区少数部门和领导不重视依法治区工作的情况依然存在。少数部门和领导还抱有依法治区工作是其他单位的事,自己单位可参与可不参与,想参与就参与,不想参与就不参与的思想,不忙的时候“蜻蜓点水”地加强一下依法治区工作,忙的时候“不闻不问”,没有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开展依法治区工作。
(三)经开区行政机构不健全,日常监管执法不具备执法资格。曲靖经开区经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后2013年1月开始履行部份社会事务管理,负责托管2个街道10个社区的部份社会事务管理。但部分行政机构不健全,经开区未设立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由经开区政法办、街道综治维稳中心履行社区矫正职能,经开区政法办、街道综治维稳中心不具备社区矫正执法主体资格,也没有正式的司法干警,履行社区矫正职能与法律法规不相符,一旦发生行政诉讼,必将败诉。部分单位内执法人员不具有执法证,在日常监管执法中不具备执法资格。如规划建设局建管科3名人员只有1人具有执法证,另外2名人员为临时聘用人员,且不是建筑工程管理专业人员,没有执法证,难于开展日常监管执法工作。综合执法局在编人员较少,现有人员80%为临聘人员,在执法资格和处罚流程上不够规范;执法保障不足,暂无专项执法经费,用于大型整治、法制宣传、技术引进、人员培训的经费和投入不足。
四、2020年依法治区工作计划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新形势下,十九大对依法治国提出了新要求,十九届四中全会对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提出新部署,经开区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各项要求,认真部署落实2020年依法治区工作。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成就优秀的政法队伍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至关重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强有力的人才保障,保障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监督守法、全民普法的实现。基于政法队伍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经开区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对政法队伍建设的新要求,将按照依法建设、从严监管方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根本,以提高职业素养为核心,以培育优良作风为保证,建设优秀的政法队伍,依法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社会主义法治的良善。
(二)持续推进依法执政
经开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意见,持续推动各单位各部门加大法治建设工作考核力度切实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体系。通过社会购买服务,组织开展曲靖法治建设现状研究,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提供决策参考,进一步完善党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决策评估、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及纠错机制,建立完善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和合法性审核机制,全面推行觉委法律顾问制度,提升行政能力,行政效率。
完善执法纠错问责机制。深化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继续推进执法问责的常态化,加大问责力度,增强问责的时效性,坚决纠正不作为和乱作为。实行执法质量终身负责和责任倒查机制。
(三)建立定期走访检法机关协调工作机制,加大案件评查力度
密切与检法机关沟通联系,及时跟踪案件的诉讼进程,确保案件“诉得出去、判得下来”,最大限度地提升打击成效。主动上门走访法检机关,增进与法检机关的理解互信,进一步促进公安机关与检法机关的协作配合,确保战果不流失。
在案卷评查中,坚决执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采取背靠背评查、面对面讲评原则,一把尺子量到底。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奖优罚劣。保证每案必查,每卷必评,对评查中发现的大小问题,逐一指正,严格打分、评比,并现场组织民警开展认真讨论分析,以案说法。以强化执法人员的法律观念、程序意识,严格执行季度通报制度,通过一系列强有力措施的贯彻落实,促使全局民警法制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四)强化监督,提高依法执政质量
经开区将持续强化监督,严格执法程序和执法权限,防范滥用职权和违反程序执法。抓好执法督察工作,减少执法中的随意性,对可能引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减少执法风险存在的可能性;加强兼职监察员监督,从不同角度对执法部门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评价,加大监督的力度范围;强化过错责任追究,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严格按照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过错追究和行政处罚,有效保证规范执法,依法治税。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审计、社会、舆论等的外部监督,建立健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公众监督投诉处理机制,促进执法质量的提升。建立特邀监察员制度。聘请人大、政协、纪委等单位干部及纳税人代表担任特邀监察员,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特邀监察员的意见、建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开通投诉举报电话,设立网站举报,多渠道畅通行政相对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五)加强普法宣传教育,铸就经开区法治文化
认真贯彻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提高法律权威,以“七五”为普法规划为指导,大力加强各种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引导群众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与相关单位形成合力开展法治宣传,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治观念。要围绕领导干部、执法人员、企业家、农民群众等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着力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注重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等阵地,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全民法律素质,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
中共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
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