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推动在校学生学法、用法的热潮。陆良县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联合下发了《陆良县中小学校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决定从2013年9月1日开始,在全县中小学以“精彩人生路,法制伴我行”为主题,集中开展一个学期的 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举办一次法制教育宣讲会。领导小组按照各自分工分片承包,组织指导好学校、派出所、司法所开展“法制进校园”集中宣传活动,三家牵头单位同时带头深入辖区各学校亲自开展宣讲活动。教育局负责落实学校集中教育,保证每班每两周至少一节法制教育课,将法制教育与课程教学有机结合,渗透到课堂教学的全过程;充分运用第二课堂和各种社会法制实践活动,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演讲、主题班会等活动;建立家长学校,向家长传授法律知识,明确其法律责任,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教育机制。公安局在交警大队、禁毒大队、消防大队、治安大队、国保大队确定专职法制宣传民警收集资料发放到各派出所,各派出所确定1-3名法制宣传员(法制副校长)与司法所、学校联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司法局多方协调,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县关工委、团县委等普法成员单位中挑选具有专业法律知识和授课经验的人组成普法讲师团,各司法所协调乡镇相关单位组成普法宣传队积极与教育、公安部门联系,为辖区学校集中上法制课提供人才支持。宣讲内容主要以《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义务教育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及禁毒等法律法规为主。
二是办好一期法制教育宣传专栏。教育、公安、司法各部门要加强对各辖区学校的指导和沟通联系,在各学校通过板报、专栏、橱窗等形式,以在校学生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发生在学生身边的案例、法治学校创建、平安学校创建为主要内容,办好一期法制教育宣传专栏,扩大宣传覆盖面,确保法制教育有阵地。
三是积极开展“法治学校”创建活动,建立法制教育长效机制。各学校要加强对依法治校工作的领导,积极开展创建法治校园活动,校长是依法治校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职能。根据教学实际,开设法制课,举办法律专题讲座、法律故事会、案例分析会、警示教育、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等互动活动,参观法制教育基地活动、法制教育图片展览,开展现身说法、情景训练、校园摸拟法庭等体验活动,举行法律知识竞赛等实践活动。
四是完善警、校合作机制,共建平安校园。教育、公安、司法等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广泛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危害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侵害在校青少年学生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清理校园周边存在的不利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不良现象,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加强对歌舞厅、电子游戏、网吧等娱乐场所的管理,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和交通秩序的监管,学校要配齐配强保安人员和装备,并加大对保安人员的管理,为青少年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