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6日,省司法厅基层处处长李剑岗、副处长罗小军在市司法局纪委书记韩会东、基层科长唐晓萍、县司法局局长徐波、副局长段春光等人的陪同下,深入到三岔河司法所调研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并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李处长一行通过听取汇报、查看人民调解工作案卷、询问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情况,详细了解了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三岔河司法所规范化创建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李剑岗处长认为三岔河司法所建设有“四好”:一是整体印象好。三岔河司法所基础建设扎实,“五室一站”设置规范,办公设施、设备齐全,人民调解卷宗规范,办公场所窗明几净,塑造了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二是人民调解工作做得好。三岔河司法所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积极排查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全镇各级调委会每年调解近1300件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98%,数量多,质量高。三是司法所职能发挥好。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有成效,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表彰,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四是陆良县司法局“抓基层、打基础”工作思路好,钱往基层花,物往基层送,较好推进了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创建工作。同时对今后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司法所要立足基层,克服各种困难,切实履行司法行政职能,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二是要强化制度建设和司法所内部管理,形成“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良好局面。三是司法所要塑造司法行政新形象,以有为争有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