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司法局在作风转变年活动中创新开展自选动作,形成发展主题突出、创建特色鲜明、竞相比学赶超的生动局面。
党员身份“亮”起来,提高党性修养。在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窗口部门设立党员先锋岗,对党员的个人信息、分管工作,承诺内容全面进行公开,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争先创优积极性。同时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目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教活动,党组成员轮流上党课,并开展党性分析活动,对党员普遍进行党性教育,党员争创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党性修养得到明显提升,政治理论素质得到明显提高。
岗位职责“明”起来,增强责任意识。立足“对照目标差什么,立足岗位干什么,赶超目标怎么办”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创佳绩、司法行政工作争一流”活动主题,实行“三定位二承诺一公开”制度,即定目标、定任务、定措施,机关和全体干部职工结合自身实际进行承诺,并将承诺内容向社会进行全面公开,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
先锋作用“显”起来,开展便民服务。着力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的服务理念,丰富服务内涵,切实做好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工作。广泛开展公证、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公证机构积极为老弱残人员提供上门服务、减免公证费用。法律援助中心适度放宽经济困难条件,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批程序,为残疾人、农民工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不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为贫弱人员提供无偿法律服务。
争创氛围“浓”起来,加强舆论宣传。局党组、机关支部分工负责,形成“党组书记负总责、单位上下齐参与、主要领导重点督、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党员干部创先进、一般干部争优秀,作风转变年活动上有行动下有效果。采取设置专门宣传栏、固定宣传标语、局内网站、简报等形式搞好动态报道,全系统形成了人人有创先争优新理念,人人都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分类指导“带”起来,确保整体推进。切实加强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作风转变年活动的指导力度,全面带动作风转变年活动整体推进。局党组成员确定作风转变年活动基层联系点,司法所党性教育、领导点评、公开承诺、服务群众等活动蓬勃开展。加强律师党建工作,把作风转变年与律师警示教育结合起来,深化律师队伍依法、诚信、尽职执业理念,切实提高了律师行业党建水平。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作风转变年动形成整体联动,全面铺开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