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人民调解法》,提高换届后村级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水平和调解技能,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1月9日,我县组织召开了为期一天的全县村(社区)调解主任培训会议。县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全县各乡镇(街道)司法所长、村(社区)调解主任160余人参加了会议。
培训会议由县司法局副局长张谷明、吴秭霖主持。培训会议分别由市司法局基层科科长唐晓萍对人民调解业务进行辅导;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副科长缪祥德对社区矫正工作业务进行辅导;县法院民一庭庭长王建良讲解如何做好新形势人民调解工作 ;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长陈钧对社区矫正有关工作进行安排。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徐波作了动员讲话。徐局长首先阐明了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了当前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调解工作要在强化“三个功能”和“三个不断”上下功夫。即: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预防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的功能,努力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的法制宣传教育功能,努力提高基层群众的法律素质。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不断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强调做好调解工作应具有的“五心”,即责任心、事业心、公正心、恒心和平常心,每位调解员都必须明确自己肩上的重任,尽自己的能力为陆良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通过学习,各位调解主任普遍认为这次培训会时间虽短,但收获大、效果好。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大家一致反映,这次培训内容涉及的知识面广,信息量大,不少内容过去接触的不多,知之甚少。通过培训,学到了一些新的知识,进一步开阔了视野,对于今后本村、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很有帮助。同时也深切身体会到,当今世界已进入知识经济时代,发展日新月异,作为一名基层人民调解员,如果不加强学习,努力拓宽知识面,进行知识更新,就难以承担起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一方稳定的重任。并纷纷表示,回去后一定要把学到的知识和方法充分运用到今后的调解工作中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出色地完成好本职工作,为创建法治陆良、平安陆良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