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沾益区两村民将一面“雷霆出击、破案神速”的大红锦旗送到龙海派出所民警手中。同时,失主杨少宽从民警手中接过车钥匙领回了自己被盗的微型车。
2016年7月26日,龙海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进行常规巡逻中发现一辆可疑车辆,经过当场盘问和进一步审核,发现可疑车辆系被盗车辆。
7月26日14时30分许,龙海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到树达棚村委会水井子村附近的公路上时,带队巡逻的民警发现一辆云apxxxx白色面包车前挡风玻璃下的车辆条形码被打磨,车上坐着三个年轻人,给人的初步感觉是车辆和人员十分可疑,民警命令驾驶员熄火拔下车钥匙下车,安排力量对下车人员进行控制,对该可疑车辆仔细查看,发现该车车架号被打磨,民警在面包车底部找到该车的发动机号。根据发动机号,通过查询,该车是2016年6月12日杨某宽在曲靖市麒麟区水寨10组被盗的车辆,价值30080元。
民警随即控制车上的两名犯罪嫌疑人:金某鹏(2014年因故意伤害被云南省陆良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2016年7月27日因涉嫌盗窃被陆良县公安局刑事拘留)、谢某山(2011年因抢劫罪被云南省陆良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16年7月27日因涉嫌盗窃被陆良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经审查,金某鹏、谢某山如实供述了该辆面包车是其二人从曲靖市麒麟区南宁社区盗窃来的犯罪事实,另一名乘车人不是同犯。
办案民警夜以继日,赶赴找到受害人杨某宽进行查询,结合犯罪嫌疑人金某鹏、谢某山对犯罪事实的供述,查询了沿途车辆视频抓拍信息等其他证据材料,让他们盗窃事实铁证如山。
经审讯深挖,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盗窃面包车后换了电门锁,更换了事先准备的假车牌,将面包车内后排座位拆除,为了驾驶面包车盗窃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经进一步审讯,在相关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谢某山供述了在马街郭家村等地头盗窃了采摘桑叶群众的电动车2辆。
2016年10月12日,龙海派出所依法将面包车退还杨某宽,受害人送上感激的旌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