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民行骨干就“曲靖市首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庭审”开展座谈会
为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实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探索公益诉讼的重点难点问题,5月8日,曲靖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分管公益诉讼工作院领导及业务骨干观摩了曲靖市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庭审实况,省院领导了参加了庭审观摩,该案分别由曲靖市检察院、陆良县人民检察院和曲靖市中院担任公益诉讼起诉人和合议庭审判长。这是公益诉讼全面推开以来,全市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为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庭审后,省院、市院相关领导和各基层院公益诉讼工作的分管院领导、业务骨干共40余人在陆良检察院参加庭审观摩座谈会。座谈会围绕当庭宣判的公益诉讼案件展开,座谈会上,参加观摩人员分别就本次庭审发表了自己的感受,一致认为本案证据准备充分,诉求准确,庭审过程节奏流畅,重点突出,对庭审中出庭人员的表现和风采以及庭审效果给予高度评价,是一次成功的公益诉讼案例。同时结合庭审观摩,重点就各院公益诉讼开展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进行了交流沟通,也提出了许多急需解决的困惑和难题,对这些问题和疑惑,省检察院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解答,同时指出了办案中的重点注意事项,并对公益诉讼庭审和现场应辩技巧、举证和示证规范、与普通刑事案件不同的法庭语言艺术进行了指导,并对下一步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
听取观摩交流和工作汇报后,市检察院叶敬东副检察长充分肯定了本次庭审,指出了几个突出特点和意义:
一是案件典型,属于典型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从被告人最初认为不是责任主体转变为积极担当履职,教育警示意义很大;
二是案件的办理严格落实相关要求,请示汇报及时,得到了市检查院的及时指导;
三是庭审有较强对抗性,庭审效果好,对其他院今后正确认识公益诉讼庭审和证据准备有很好的启发;
四是庭前协调工作到位、沟通到位、庭审准备充分、现场应对得体;
五是当庭宣判,效果好,有较强的示范意义。
叶敬东副检察长强调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的另一张名片,就曲靖市的公益诉讼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
一、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服务大局的成效明显,做到了将公益诉讼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和载体来推进和开展;
二、检察建议质量高,建议内容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中,公益保护的实际效果好,亮点突出,达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四、注重宣传,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就下一步工作,叶敬东副检察长要求:
一是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正确认识公益诉讼的重要意义,努力抓好最能体现公益诉讼制度价值的民事公益诉讼工作;
二是要从谋发展重自强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意见,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
三是要坚持按照张军检察长提出的“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守护好绿水青山和生态环境;
四是高度重视公益诉讼办案的基础工作,做好案件的线索收集、立案、调查核实和制发检察建议等基础性工作,公益诉讼工作的政策性强、政治性强,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要高度重视庭前沟通协调等工作,增强我们都是公益保护共同体的意识;
五是要进一步强化和提高公益诉讼办案的规范化程度,强化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机制,重大问题必须及时请示汇报,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制度,确保公益诉讼办案保质保量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