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教育局开展督查
为贯彻落实《陆良县人民检察院陆良县教育体育局在校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督导机制》的要求,2019年5月29日,陆良县人检察院与陆良县教育体育局联合成立督查组,形成以陆良县检察院孟文俊副检察长为组长,陆良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人员及县教育体育局德育科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督导组到陆良县相关学校开展督查工作。本次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首先,督查组认真查阅了该校的规章制度。该校在班级宿舍安全、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应急演练、管制刀具、防溺水安全、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扫黑除恶、学校矛盾纠纷、门卫管理等方面均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内容比较完善,涵盖了在校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各个方面。
其次,督导组查看了该校食堂、宿舍、教学区的情况。该校宿舍、教学区均系2018年新建,楼道较为宽敞,防火设施完善且能正常使用,宿舍内干警整洁,宿舍管理较为严格,除专门负责的宿舍工作人员外,每天还安排教师进行检查。该校食堂采取的是承包制度,学校总价控制的方式运营,教师和同学均在同一地方用餐,菜品丰富,厨房干警整洁,宽敞明亮,但是有少量苍蝇存在,清洗好的菜品也未进行遮盖。同时,该校食堂无供学生就餐使用的桌椅,学生用餐的时候均在室内或室外站立用餐,不仅不方便,阴雨天时还要安全隐患。经向该校工作人员了解,学校将目前用作仓库的乡村少年宫改建后作为就餐场地使用。
最后,就督查的情况与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兼该校校长进行了座谈。副检察长孟文俊指出,该校在制度建设方面和全面,相应的痕迹材料也很齐全,但接连发生安全事故,虽均具有一定的偶发性,但还是要找准原因,要将相应的规章制度落实到位,要继续加强管理,避免再次发生校园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