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检察院王桂生副检察长
到陆良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
7月16日上午,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桂生一行深入陆良县人民检察院,就基层院内设机构调整后检察业务运行情况及认罪认罚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座谈。我院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调研座谈。
在调研座谈会上,陆良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爱对市院领导到我院调研指导表示欢迎,并汇报了我院工作开展情况,我院在机构改革上严格按照省检察院批复实行“5+1+2”模式,在队伍建设上今年新招录了2人,调入1人,班子队伍也在强化建设中,民事公益诉讼、服务民营企业方面加强了以案释法,开展现场教育方式,在业务流转方面实行二次分案,真正落实了权利义务清单。
王桂生副检察长听取了我院工作汇报后,对我院今年以来开展工作情况谈了四点感受:一是机构改革实质运行效果很好,人员能够及时到位。二是服务大局方面情况较好,虽然办案数量在不断增多,但是办案质量依然很高,成效明显。三是我院党组和全体干警能够攻坚克难,敢于担责,成效突出,扫黑除恶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不等不靠,积极主动作为。四是在队伍建设上作风扎实过硬,干警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基础扎实,是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王桂生副检察长希望我院在下步工作中能够查短板、补差距,进一步提高和改进陆良检察工作。
最后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爱同志表示我院全体干警一定会在以后的工作中齐心协力,实实在在的抓落实,推进改革平稳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