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送温暖,公证解民忧
1月15日,春节临近,云南锐达民爆有限责任公司(甲方)会议室,司法、公安等职能部门对该公司一起多年的上访事件进行调解。
事件原由:云南锐达民爆有限责任公司原职工聂某于1994年因公死亡,公司(甲方)按照当时的相关政策进行了赔偿,聂某家属(乙方)当时并未提出异议。赔偿之后不久,乙方又旧事重提,表示对当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多年来,乙方多次到公司反映,并且不按正常司法程序,通过非正常途径多次到省、市、县等政府部门上访,要求再次解决聂某工亡后家属待遇问题,给甲方的生产经营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甲方成立调解工作组负责专门处理,考虑到聂某家属的实际情况,不再追究乙方给其造成的实际损失,同时本着救助帮扶的原则,积极妥善处理聂某因公死亡的善后事宜。最后经过多部门联合协调,甲方与乙方达成了《救助帮扶协议》。
为及时、妥善处理此事,让双方过一个安静、祥和的春节,陆良县公证处克服案多人少的困难,抽调公证人员到几十公里外的云南锐达民爆有限责任公司对双方达成的协议进行了详细审查,严格按照程序现场办公,当场制作公证书并将公证书交到双方手里。这一起困扰了双方多年的陈年旧案就此画上圆满的句号,双方对公证人员的敬业、热情周到、高效的服务表示高度赞扬。
撰稿人:钱李荣
审核人:梅 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