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司法局板桥司法所“春节”前夕开展集中教育活动
为了进一步做好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和稳控工作,防止其 “春节”期间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板桥司法所于21日上午9时至11时组织辖区内83名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了为时2小时的集中教育活动。
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长彭明首先就《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云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中有关请销假、参加学习、教育和社区服务、定期报告自己的思想、活动情况等规定对矫正人员做了强调,并在其中穿插了警示案例。彭明还就今年7月1日即将生效的《社区矫正法》向矫正人员做了简单介绍,期望所有矫正人员能够顺利进行矫正、顺利解矫、顺利回归社会,讲解全面、细致而又突出重点。司法所所长彭良则从社区矫正与监狱服刑的区别、社区矫正需要达到的目的、“春节”期间所有社区矫正人员需要履行的特别义务等数方面做了强调。集中教育活动的最后,请假释人员王某向所有参加的社区矫正人员讲述了其在监狱服刑期间的劳动改造、备受煎熬等生活情况,王某本人直言非常珍惜现在的在社区服刑的机会。
撰稿人:彭 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