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中旬,陆良法院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元、便捷、高效的解纷诉求,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同时也是为了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委派调解工作,缓解法院一直以来“案多人少”的办案压力,陆良法院专门成立了诉前委派调解工作小组,全权负责陆良县域内未设立法庭的四个区域(中枢街道、同乐街道、马街镇、小百户镇);由院领导牵头,与陆良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司法所、基层调解组织进行多次会谈,初步确立了委派调解工作的办理流程、人员名册等。
在具体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当事人将诉求提交到陆良法院立案庭立案窗口,由立案窗口的工作人员将案件汇总至委派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在与当事人双方取得联系并确认案件可进行委派调解后,及时与各乡镇司法所对接工作,将案件信息录入“云解纷”平台,再交由各司法所将案件按照辖区分派至各基层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工作组全程参与,一同协助调解;调解结束后,倘若调解没有结果,则将案件材料及时移交到到立案窗口,通知当事人进行立案处理。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按照案件类型,具有支付内容的财产类案件可划分为现场履行完毕或延后、分期履行,对延后、分期履行的案件进行司法确认,经司法确认后若支付方在履行期满后未履行支付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对于婚姻家庭类案件,调解和好的则不再进行诉讼,调解后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的,将案件材料、调解笔录等交由陆良法院速裁团队速裁,可当场处理完毕。
陆良法院将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责,逐步建立健全“多元解纷”工作机制;全面提升诉前委派工作队伍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宣传工作,倡导人民群众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鼓励引导当事人通过非程序诉讼解决纠纷;协调社会各方力量,凝心聚力,共同发力,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