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省、市、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陆良县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七大行业领域”整治工作方案》促“长效常治”这一主线,陆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以高度的政治站位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全力打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攻坚战。2022年3月16日起,全程高位推动、迅速部署、压实责任、结合上级下发图斑,在全县范围内强势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领会耕地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县委、县政府出台《陆良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排查整治工作整治方案》,并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组长为副组长,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目标,明确任务,确保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为压实主体责任,实行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联系领导包保责任制,定期督促;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落细落小落实。
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要求,对乱占耕地建房的违法违规建筑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拆除一处,同时做好复耕、复绿和善后维稳等工作。
四是规范农村建房行为。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依法管地用地,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畅通审批渠道,规范农村建房行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五是严肃执纪问责。立足“监督的再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为耕地保护提供有力法纪保障,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及背后的以权谋私、包庇纵容、失职渎职问题一律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