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的设立,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云南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具体举措,也是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和创新发展的坚强保证,标志着全县社区矫正队伍管理实现“局队合一”,社区矫正工作站上了新起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
下一步,陆良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将认真贯彻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要求,在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上敢于创新、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建立社区矫正新模式,为建设平安陆良、法治陆良作出积极贡献。
撰稿:社区矫正科 潘鑫 审批:梅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