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继续探索诉前委派调解工作新思路、新模式,实现诉前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化,实现“调解优先、先调后诉”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进一步筑牢多元解纷调解格局,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10月20日,陆良县司法局、陆良县法院联合举办2022年人民调解员调解工作业务培训。培训围绕开展诉源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调解的方式方法以及“网络+诉前调解”模式的程序运作等问题进行了培训,司法所所长及部分村(社区)人民调解员、银行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特邀调解员等63人参加了培训。
陆良县司法局梅良副局长做了动员讲话,分析了目前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取得的成效及不足,并提出要求,指出人民调解工作必须适应当前的社会发展,坚持人民立场、为大局服务,坚持学习和发扬枫桥经验,加强排查并及早介入化解社会矛盾,最终“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
陆良县纪委、监委派驻陆良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邵辉领学了人民调解工作纪律的相关规定,要求调解员在日常工作中,严格工作程序,既要坚守职业操守,又要敢于坚持原则,既要讲政治立场,也要讲纪律规矩,在群众中树立人民调解员良好形象。
诉讼服务中心主任沈小东结合工作实际、大量案例详细讲解了调解技能、经验及应把握的原则。副主任孙源新就诉前调工作的程序对接,以及运用网络平台召开远程会议、远程操控、远程指导、网络互推为一体的“网络+诉前调”工作模式进行培训。
培训中采用业务培训+现场互动问答+庭审观摩方式,通过现场庭审观摩,让参会调解员“零距离”了解陈述、举证、质证等各个庭审环节,既加深了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同时如何研判纠纷当事人心理、如何采取有效的疏导方式方法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方式新颖,操作性强,特别是对今后深入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具有积极的借鉴作用和指导意义,达到有效提升全县调解员政治、业务素质的培训效果。
撰稿:基层科 陈钧 审批:梅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