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18时许,陆良县公安局中枢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辖区闫芳桥西朝冲村,一居民家发生火灾,请处警救援。警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辅警立即携带灭火器材等装备迅速赶赴现场,同时与县消防救援中心联合施救。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失火的房屋正在冒着滚滚浓烟,不时有火苗蹿出。在现场有不少群众围观,起火房屋周围房屋密集区域,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一旦火势扩大,后果不堪设想。如不及时扑救可能会引发更大火情,一组民警立即对周边住户和群众进行清点、疏散,拉起警戒线。另一组切断周边电源,随后民警铺设消防水带,一边用水桶从周围取水进行灭火。随后,附近的村民也纷纷加入救火,用塑料桶装着水向火场内泼水救援。
经过近2小时的奋力扑救,火势被彻底扑灭。随后,民警又对火场周围环境再次进行仔细检查,防止二次事故发生。经了解,发生火灾的房子是老房子,屋里堆的杂物多,因会漏雨,白天户主让工人在房顶加建彩钢瓦,户主离开时没有检查,晚上便发生火灾,经初步估计是白天用电锯的火星溅到杂物上慢慢燃着引发火灾,还好救援及时,未造成极大损失。
警方提示:冬季风干物燥,是易发生火灾的时节,居民要注意用火、用电安全。不能私搭乱接电线,不能负荷用电,要定期检查和更换老旧线路,各种电器的插座应远离火源,电源如有破损要及时加裹绝缘胶布,防止出现短路引发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