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
陆良县公安局中枢派出所
成功受理第一件
异地首次申领
居民身份证业务
打通了省外居民
首次办理居民身份证的
绿色通道
12月9日上午,暂住在陆良中枢辖区的徐女士带着户口簿走进中枢派出所户籍室向民警称,自己的女儿户籍在江西省南昌市,在陆良上初中,从未办理过身份证,马上会考需要身份证,老家路途遥远,加上孩子学业紧张,来不及回去,询问民警是否能异地办理?了解情况后,工作人员当即告知徐女士,省公安厅已经推出云南省户籍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省内通办”业务,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不用再跑到户籍地办理,并一次性告知了徐女士办理所需的相关材料和办理时限。
当天下午,徐女士陪同女儿带齐所需材料来到户政窗口,工作人员迅速查验该群众的户口簿及监护人的身份证后,为其开通了“绿色通道”,顺利为徐女士的女儿完成首次身份证申领办理程序,整个过程快速、高效、便捷,大大减少了繁琐的程序,真正实现了群众少跑腿的愿望,并告知办理好的身份证几天后就会邮寄到她们手中。
“真是太方便了,节省了回去办证的时间和往返交通费,现在的这些措施真的越来越好了!”徐女士激动的说道。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要求,不断提升跨区域政务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按照省厅统一安排部署,从2022年11月18日起全面开展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工作,全面推进“一网通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不断提升公安管理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所需材料
1.年满16周岁公民,本人向现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受理窗口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的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2.未满16周岁公民,在监护人陪同下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的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2.1申请人户口与父(母)户口在同一户的,交验居民户口簿;
2.2申请人户口与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户,出生医学证明能够体现监护关系的,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
2.3申请人户口与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户,且出生医学证明不能体现监护关系的,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或收养登记证。
二、受理流程
受理地公安机关核验申请材料,并现场采集申请人的人像、指纹信息(未满16周岁公民申请办证的,须拍照留存与监护人同框的图像信息)。
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审核,可确认申请人身份信息准确无误的,于5个工作日内审核签发。
注意:对申请人身份信息存疑,经核查仍难以确认身份的,申请人仍需回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领居民身份证。
温 馨 提 示
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提醒,办理居民身份申领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请尽量穿着深色、亮色有领或圆领上衣,勿穿白色上衣;
2. 请勿佩戴美瞳类隐形眼镜或框架眼镜;
3. 请将头发梳理整齐,不要梳的过高,耳朵外露,勿焗染过于鲜艳的发色;
4. 请勿佩戴首饰(如发卡、耳环、项链等);
5. 请勿化浓妆,拍照时表情端庄大方;
6. 可提前拨打服务电话进行咨询或预约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