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在我院举行的“每周一讲固定党日”活动中,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国苍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为题,给全体检察人员讲授了一堂专题党课。此次检察长专题党课由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杨泽益主持。
授课中,张国苍检察长紧紧围绕新时期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大背景下,如何增强党员干部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这一主题,从三个方面具体阐述了“四个自我能力”提出的时代背景、“四个自我能力”的基本内涵,并结合自己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体会,立足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实际,对全面推进从严治检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增强“四个自我能力”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四个自我能力”,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也是全面从严治检的目标要求,是全面抓好检察业务的现实要求。二是要强化责任,主动担当,把“严”和“实”的要求渗透到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各个环节,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三是要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作为党性观念的集中体现和政治纪律的最高准则,自觉落实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四是要正确看待司法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检察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始终聚焦检察监督主业,找准检察工作发展存在的短板、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世界观改造的要害等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解剖问题,不断转变司法理念、加强能力素质提升、改进工作方式,努力开创检察工作发展新局面。
张国苍检察长的授课,观点鲜明,脉络清晰,言简意赅,既有对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把握和自觉运用,又有对全面从严治检的实践思考。此次检察长专题党课,为我院推进领导干部上党课常态化、制度化,在全院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高潮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