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好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班精神和张军检察长到云南调研的讲话精神,5月28日上午,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国苍及时向全院干警进行了传达学习,并提出了“五强化”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强化思想认识,重自强、答好卷。时代在出卷、人民在阅卷,检察人员作为答卷人,务必讲政治、顾大局。深刻领会张军检察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到司法体制改革及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检察机关的“四个属性”,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矢志不渝坚持中国检察制度,把改革作为检察机关发展的重要转机,自立自强、奋发有为。不断建立健全司法体制改革配套制度,不断提高监督能力、增强监督力度、提升监督质效,扎实充分履行好检察监督职责、全面开展好检察工作,切实把案件办好、把监督做到位,争取答出一张让党和人民都满意的优秀答卷。
二、强化学习培训,找短板、谋发展。积极顺应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要求,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郭声琨书记、张军检察长、李宁检察长等领导讲话精神的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不断提升政治站位,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各个环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满不满意、高不高兴作为衡量检察工作成绩的标准。清醒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面临的压力,仔细查找服务人民群众存在的工作短板。积极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求,着力在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上探索创新,切实践行好“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工作宗旨,完成好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四大任务”,努力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给老百姓提供更多的法治产品和检察品牌,促进司法公信力全面提升。

三、强化司法办案,提素质、履好职。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将监督寓于刑事诉讼始终和执法办案全过程。坚决摒弃“重办案、轻监督”理念,以专业化建设为标准,全面提升办案能力和监督水平,努力将监督职责落实到每个案件的具体办理上。切实重视办案,把案办好,不断创新宪法至上的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善意、文明、规范的办案理念,及时做好的正面宣传引导、案件风险防范和社会矛盾化解。探索建立办理毒品案件、经济案件等案件的专门办案组,适时推进办案组间交流互通,通过专业化分工培育检察专才、检察通才,全面提升能力素质、确保办案质量,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真正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强化民行监督,借外力、解难题。注重民行申诉典型案件办理,选取具有典型意义且能引领社会风气的案件,探索邀请法官、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把关,再从中选取公认的有影响且可能会办错的案件集中精力阅卷,找准抗点后再向法院提出抗诉,从而提高抗诉质量。强化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想方设法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从中筛选一些影响到依法行政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说明,请党委、政府帮助选取典型案例提起公益诉讼,从而解决懒政、怠政、惰政问题,积极推动地方治理。加强民行监督典型案例宣传报道,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治智慧和政治思维、法治思维办理案件,让大家感受到检察监督的双赢、多赢、共赢,使社会各界理解、支持检察监督,有效破解民行检察监督案件线索少、工作推进阻力大等难题。
五、强化队伍建设,勇担当、善作为。充分认识到自身素质与岗位职责要求及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积极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牢固树立阵地意识,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院工作重心和队伍建设的关键抓紧抓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层层传导压力,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面增强检察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检察职业道德素质。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全面从严治检。发挥好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和员额检察官的关键少数作用,通过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与“打好三大攻坚战”有关的案件,及时从办案中勤于发现问题、勇于进行监督,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促进办案质量、办案效率提升。案件管理部门要严管、善管,及时解决办案监督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检察官办案能力全面提高和司法行为规范化。始终将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执行《罗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日常行为规范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切实促进队伍作风转变、纪律严明、素质提升,做到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杨菲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