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3日,罗平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收到一份罗平县人民法院关于因犯失火罪放入社区服刑的李某某的判决书。收到其相关法律文书却不见人来报到,工作人员多方打听一直联系不上李某某,按相关管理规定,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到司法局报到的将视为脱管对象,势必造成严重后果。
经多方了解后得知,社区服刑人员李某某患有精神和身体疾病,考虑到李某某的实际困难,矫正科工作人员决定对李某某进行走访。经走访过程中得知:李某某只有一个儿子一直在外打工,而妻子多年前就去世了,现为独居老人,近日,李某某因不慎摔跤被邻居送往当地医院就医。
随即,工作人员立刻赶到李某某所在的医院,向医生了解情况后,与矫正人员家属进行面对面交流,了解其近期生活情况及思想动态,采集李某某及其家属的相关信息,对李某某进行了缓刑宣告及首次谈话记录,并告知其家属如何配合监督管理,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遵循社区矫正相关管理规定。
本次走访,社区服刑人员对司法局工作人员的人性化管理方式表达了感激。在准确地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各方面动态变化情况的同时,拉近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与社区服刑人员之间的距离,促进社区服刑人员更好地接受社区矫正。李某某及家属也表示:在今后的矫正期间,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社区矫正各项规定,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合法的好公民。(社区矫正科 朱函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