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平县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安全生产专题学习,即2021年第七次集中学习活动。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敏主持学习活动,在家的院领导班子成员、党总支委员、院工会主席、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
此次学习,集中组织观看了《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检委会专职委员、办公室负责人杨菲琳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泽益、政治部副主任王靖灵围绕本次学习主题分别作交流发言。
院党组书记张敏在作学习总结时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统筹发展与安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扎实的举措,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二要强化风险意识,科学研判抓安全管理,树牢“防患于未然”意识,从风险辨识、评估、排查、整改等全过程抓紧抓实人防、心防、技防、物防,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安全风险预防控制体系。三要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要求,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压实责任担子。
张敏要求,全院上下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在抓好本院安全工作的同时,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职能发挥不到位等方面问题,认真履行行政监督职能,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提升对安全生产领域的监督能力,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