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果子狸“误入”村民家中,为防止果子狸伤人,村民将其抓捕,关进笼子,随即向警方报案,民警赶到现场,及时救助,将果子狸放归山林。
2月17日18时30分,罗平县公安局富乐派出所接到辖区村民张某报案,一只动物跑到他家里,外形奇特,特别凶,应经被他抓捕关进笼子了。接到报案,富乐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张某家中,见到了这只“不速之客”,只见“小家伙”在笼子里龇牙咧嘴,怒目圆瞪,发出吓人的尖叫声。经辨认,该动物名叫果子狸(俗称花脸獐、花面狸),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民警仔细检查,发现这只果子狸并没有什么外伤,身强体健,大概是因为嘴馋贪吃,“误入”农家院偷吃而被“捉住”。
随后,民警将果子狸带到野外,放归山林。民警提示,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自然资源。如果和野生动物不期而遇,要提高安全意识,不要对其追赶,惊吓,更不能随意抓捕,需及时拨打110,请专业人员处置,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禁止个人饲养野生动物,随意捕杀和宰食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