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3日,罗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行完毕一起相邻通行纠纷案件,同时在村委会主任,调解员的帮助下,帮助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协议,化解了矛盾。
案情回顾
2021年12月,家住罗平县以龙沙村的张某、杨某夫妻向罗平法院起诉杜某、王某相邻通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杜某、王某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拆除其搭建在张某、杨某出入住房通道上的建筑物,清除其堆放在该通道上瓦匹等杂物,不得再设置障碍物在该通道上妨碍张某、杨某通行。因杜某、王某未履行义务,张某、杨某于2022年7月向罗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接手案件后,先到以龙沙村查看争议地点,了解双方矛盾根源,耐心做双方思想工作,希望能化解双方矛盾,争取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然而因为双方矛盾较大,曾为此发生过争执、撕扯,工作无法做通。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最终决定对该案进行强制执行。
8月3日,执行干警先期做好执行方案,分配好工作任务,同时联系该村委会工作人员一起到现场配合。下午14:30分,罗平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集合整装出发,前往以龙沙,到达地点后,按照既定方案,兵分两路,承办案件的执行干警跟被执行人做工作,其余干警拉好警戒线,组织人员开始对堆放在该通道上瓦匹等杂物进行清除。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多次情绪爆发,执行干警当机立断对被执行人杜某、王某进行控制并带离现场。
为彻底化解双方矛盾,执行干警在村委会主任,调解员的配合下,耐心的跟双方做思想工作,并告知杜某、王某不履行生效判决,阻碍执行的后果。在多方努力下,杜某、王某态度有所转变,在村委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张某、杨某夫妻与杜某、王某就通行之外的其他矛盾纠纷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矛盾纠纷得到彻底化解。
18:50分,通道上的杂物按照判决书要求进行了清除,并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后,该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