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在秋季收获时节,罗平县人民法院开展“秋季执行攻坚”活动,集中对一些拖、欠、赖涉民生的骨头案件进行了清理,形成执行工作高压态势。此次行动聚焦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抚养费、排除妨害等涉民生案件,共采取司法拘留8人,下达搜查令2份,顺利执结案件183件,执行到位资金560余万元。
案例一:
罗平县以龙沙村张某与杜某相邻通行纠纷一案,因杜某将杂物堆在张某出行的通道上,影响了张某的生产生活,执行干警接案后多次做被执行人工作无果后,在秋季攻坚活动中,罗平法院组织干警10余人开展了强制执行,清除了杂物,并对情绪激动的被执行人进行了控制带离现场,为彻底化解双方矛盾,执行干警采取了多方联动,邀请了村委会干部、调解员等,耐心做双方工作后,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矛盾得以化解。
案例二:
罗平县鲁布革乡的王某与佘某提供劳务受害一案,因佘某长期在外打工,无法联系,导致案件一度难于执行,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的微信、银行卡进行了冻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在秋季攻坚中,通过村委会、派出所等多方联动,到被执行人所在村进行了摸排,迫使被执行人主动与法院联系协商赔偿事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分期履行。
案例三:
罗平县马街镇黄某与罗某提供劳务受害一案,执行干警多次敦促被执行人罗某履行赔偿义务,被执行人均表示无力履行,不予赔偿,在秋季攻坚中,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搜查无果,且态度蛮横表示不予赔偿,罗平法院遂对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十五天的措施。
案例四:
罗平县刘某与某水厂追索劳动报酬一案,某水厂法人代表陈某多次表示会及时履行,但均未按期履行,也不到法院协商处理,在秋季攻坚中,执行干警对水厂法定代表人进行了拘传,组织了双方进行了协商,最后达成了还款协议,
为确保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罗平法院对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但允许其继续使用,不能买卖,确保了企业能正常经营。当天被执行人将第一笔案款一万元支付给了申请人。
接下来,罗平法院将进一步聚焦“巩固落实年”目标任务,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持续发力,确保执行工作稳步前进。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行为采取强制措施,进一步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