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年轻男子快步走进鸡头村街道调委会的办公室,一声就哭了出来,工作人员连忙劝说并询问事由。原来,当事人张某(化名)是鸡头村街道桃园社区的居民,常年在外务工,与妻子于2016年底结婚后一直两地分居,现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在一起,双方都认为离婚才是两人的出路,
但是二人结婚时候并没有办理结婚证,只是双方家庭举行过行礼酒席。现在双方不合提出离婚,却在婚姻财产分配上意见不合无法和离,张某妻子要赔偿金10万元,可张某无法支付,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由张某一次性赔偿妻子8万元作为补偿费,双方今后过自己的新生活不得反悔再有纠纷。双方在调解员的监督下履行了协议内容,平息了一场婚姻家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