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旧县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高某系宣威市人,在候某开办的纸箱厂工作时因感身体不适就医,后因病情恶化不幸去世。后双方在高某死亡赔偿事宜上发生纠纷,多次协商未果,遂向旧县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首先向双方当事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着重宣传调解原则和调解程序。因为双方对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调解一度中断,经过调委会的努力,采取将双方当事人分开做调解工作,引导双方以相互谦让的态度解决矛盾纠纷,并秉承最大限度地减少双方损失的理念,充分告知双方如果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所要承担的诉讼成本及诉讼风险,引导双方当事人采取合理的方式解决纠纷。最终该起纠纷在旧县街道人民调委会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赔偿协议,至此耗时近三个月的矛盾纠纷成功化解。长期以来,旧县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原则,把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整个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来抓,既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化解了矛盾纠纷,为当地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