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上午8时,麒麟法院广场45名干警、10辆警车、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余家媒体整装待发,准备前往陆良县同乐大道泓泽领域强制执行三案件涉及的82套房屋。
三案件申请人均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支行,各案被执行人各有不同,但案件基本情况一致,均为被执行人向浦发银行借款并提供房产做抵押担保,三案件贷款额共计2155万元。贷款发放后,被执行人并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经麒麟法院判决后,三案件被告并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浦发银行于2017年7月申请执行,麒麟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前往陆良县同乐大道泓泽领域了解情况,得知被告因欠债较多,无法联系上,但房屋已被案外人(被执行人的部分债主)占用。执行干警先后多次跟案外人沟通,做思想工作,并于2017年11月、2018年3月两次张贴腾房公告,要求限期搬离腾空房屋,但其置之不理。
上午9时,麒麟法院执行干警和参与协助执行的陆良法院执行干警到达执行现场,但欲执行的抵押房屋却全部封闭,在公证员、人大、政协的监督下,执法干警打开大门。根据开始的执行调查,整栋房屋现只有五楼、十二楼有人居住。执行干警来到五搂敲开了住户的房门,再次向他们说明来意,并通知其现在腾房, 4名住户见状开始撒泼,辱骂执行干警,诋毁国家形象,百般劝说仍无济于事,只能采取强制措施,将4名被执行人带离现场,进行强制腾房。被带离现场的四名案外人在送往拘留所的路上主动承认错误,并出具书面悔过书,表示愿意主动配合搬离。鉴于其主动承认错误及案外人实际困难,麒麟法院最终决定不再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申请人浦发银行亦为其提供为期6个月的租房一套。
十二楼住户态度则较为平和,为最大限度彰显人文关怀,执行干警对强占房屋的案外人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该住户见执行干警的决心和强制执行的震慑力,见抵赖已无可能,答应主动搬离房屋。
由于涉案房屋较多,清点封存工作一直到20点13分。至此,三起涉案金额达2500万余元的执行案件,顺利执行,等待下一步进入拍卖程序。
在该起执行案件中,“被腾房”的案外人颇具代表性,同样是“受害者”,他们只知借款人在借款时承诺用房屋做抵押,却不知不动产的抵押以登记为其生效要件,一纸空文的抵押,自己的债权得不到保障,却以为占有别人的抵押物是依法有据,实际这亦是一种无权占有。
麒麟法院在执行任何一起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司法与普法同行,努力让强制执行带来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达到最大化。在此,麒麟法院也提醒广大社会公众,债务人提供房屋抵押,必须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否则最后的结果往往事与愿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