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等9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2021年6月强制报告制度被正式写进《未成年人保护法》。麒麟区人民检察院在案件办理中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现难”“预防难”,如何贯彻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织密“保护网”,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起“防火墙”成为了检察官们思考的问题。
为深入贯彻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原则,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源头预防工作,2022年3月18日,麒麟区人民检察院干警祝骁楠针对如何落实好“强制报告制度”对麒麟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进行宣传和培训。培训会上,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为主要内容,结合相关真实案例,深入浅出地解析了“强制报告制度”出台的背景、形成历程、主要内容、发现报告流程等几个方面的内容,使各成员单位认识到报告免责,不报告追责”的工作原则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工作的重要性。
目前,麒麟区人民检察院已经联合推动9家单位制定《曲靖市麒麟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与处置保护的实施办法(试行)》,经征询各相关单位意见后将正式印发,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院将持续加大对“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和落实力度,积极发挥麒麟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职责,整合各成员单位的力量,切实解决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发现难”、“预防难”的问题,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