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今年《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落地”,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为“国事”,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揭牌仪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迅速落实落地。4月26日,曲靖市麒麟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在麒麟区人民法院挂牌。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陈永剑,麒麟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钱韦龙出席仪式并致辞。仪式由麒麟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鲲主持。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妇联、团区委、区关工委等家庭教育指导站成员单位领导及有关同志应邀参加。
陈永剑在致辞中提出,家庭教育指导站的揭牌,是麒麟区法院在积极探索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中的创新举措,也是法院审判职能的有力延伸。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善作善成,打造家庭教育指导新样板;要健全机制,抓实抓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钱韦龙在讲话中强调,关心、爱护、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各成员单位要群策群力、密切配合、统筹推进,要充分依托和发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的职能作用,形成“司法参与、家庭、社会协同共育”的有益模式,不断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
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是由麒麟区法院牵头,会同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等七家单位共同成立,以家庭教育指导为主,兼具未成年人帮教、心理疏导、法律援助、法治教育、家庭教育等功能,是一个集合功能性、指导性的综合工作站。
家庭教育指导站的成立,是新时代家庭教育工作的新尝试,是将家庭教育指导融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的创新实践。对优化未成年人家庭成长环境,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
【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
揭牌仪式后,曲靖中院少年庭领导、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各成员单位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受聘家庭教育指导师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围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开展进行畅谈,并针对加强多部门联动、建立健全协作工作机制等进行探讨。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就《关于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的实施方案》进行研究讨论,结合自身职能工作提出修改意见,同时围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事项、流程、协调保障、跟踪回访等议题展开深入交流。中院少年庭庭长毕丽萍就如何结合法院少年审判职能开展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会议还邀请中科院认证心理咨询师、正面管教亲子教育讲师、儿童游戏治疗师、儿童绘画分析师、“依恋”理论公益推广人朱靖玲为参会人员做专题培训。
下一步,麒麟区法院将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撑、法院引导、府院共建、部门联动、源头治理的基本原则,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为依托,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优势和力量,共同探索建立“家校社”协同共育的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践行柔性司法理念,全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进一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筑牢社会和谐稳定根基。
人民法院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的职责:
●在审理离婚、变更抚养关系等案件中,对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双方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在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对父母或者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为未成年被告人指定“一对一”帮教计划,为未成年被告人亲属提供家庭功能修复、亲职教育辅导。
●为未成年被告人、被害人提供全方位的心理咨询。
●定期开展家风家训家教宣传、法治宣传。
●青少年维权帮教、涉少矛盾纠纷化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