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日前,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后,出台了《诉讼服务便民十条》系列创新举措,麒麟区人民法院依此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专门受理难办、难处理的“疑难杂症”,如“不知道在哪办”、“不知道如何办”等问题,为当事人提供兜底诉讼服务。
近日,“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就迎来了一位的“犯难”的当事人……
18年前,黄女士在麒麟法院协议离婚时分割到的一套房产,如今却无法证明是属于自己名下的,时隔多年,她只能再次来到法院寻求帮助……
当站在诉讼服务中心大厅,面对“集约保全”、“司法鉴定”、“民事立案”、“诉前调解”等窗口时,黄女士却犯了难,自己这种情况实在是不知该走向哪一个窗口才能办事。
就在这时,“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的值班干警发现了徘徊踟蹰的黄女士,于是便主动上前搭讪:“大姐你好,请问需要办理什么诉讼业务吗?”
黄女士顿感抓住了“救命稻草”,向干警吐露了自己的难处……
早在2004年,黄女士就与前夫达成离婚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将婚后的共同财产即一套房产归黄女士所有,该协议也在民事调解书中予以确认,可今年去办理不动产权证时却被告知:必须证明该房产就是当年法院确认其所有的房产,否则将不予办理不动产权证。
由于该案年代久远,承办法官早已离职,“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干警便带领黄女士来到档案室,调取了当年的案件卷宗,这才发现原来黄女士当年急于离婚,并未提交该住房的详细信息,以至于该案调解书上没有该房产具体坐落位置等信息。
随后,干警为黄女士及其前夫做了询问笔录,确认该房产是18年前离婚纠纷案的涉案房产后,麒麟法院为黄女士出具了情况说明,并明确该房产的具体坐落位置。
“真没想到这个事儿一天不到就解决完了,我还以为来法院办事怎么都要好几个月呢!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心满意足的黄女士赞叹法院的办事效率,不停地向窗口干警道谢。
至此,困扰黄女士的“难事”得以顺利解决。
下一步工作中,麒麟法院将继续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从群众实际需求出发,全力提升服务品质和工作效能,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贴心的诉讼服务,着力解决好“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让群众能办成事、快办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诉讼服务体验感,为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麒麟、法治麒麟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