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抓好“法治师宗”建设,按照省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县委、政府及时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县委宣传部部长、县纪委书记、县委办主任、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部长和人大、政府、政协分管联系政法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部门为成员的“法治师宗”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法治师宗”创建的日常工作。并于3月17日召开了“法治师宗”创建活动动员大会,就如何抓好创建活动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研究制定了《师宗县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师宗”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师宗县“法治乡镇”创建考核标准》、《师宗县法治单位考评标准》、《师宗县创建“民主法治村”考核标准》、《法治师宗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以及《师宗县行政程序规定》等考核考评指标体系,明确了“法治师宗”创建的近期目标、中期目标和长远目标和内容,提出了“法治师宗”创建的重点,把提素质、树理念、建制度、抓落实、转方式作为主要抓手,把公民法律素养的养成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作为检验创建活动的重要标准来抓。目前,通过努力,“法治师宗”创建已取得了初步成效,得到了省调研组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