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上级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部署和要求,师宗县司法局结合职能职责,积极创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机制,把这项工作有机融入到司法行政工作当中,充分调动和发挥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公证律师队伍、人民调解员队伍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主观能动性,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着力在落细落小上下功夫,积极主动作为,切实当好市域社会治理调解员、宣传员、管理员、公证员、服务员这“五大员”,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社会治理能力得到了提升,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和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当好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员 师宗县司法行政干警认真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以案定补”机制,把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作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和筑牢基层维稳“第一道防线”的大事来抓,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队伍的职能优势和人熟地熟情况熟的特点,积极收集分析研判各地不同时期矛盾纠纷发生规律及其变化特点,着力在预防上下功夫,千方百计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化在萌芽状态,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责任不推卸。一是强化信息收集研判。对各个时期不同阶段的矛盾纠纷发生动向及其规律特点进行收集和分析,切实掌握各地矛盾纠纷发生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预警和调处化解工作;二是抓好矛盾纠纷事前排查。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依托基层人民调解员,以村(社)为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开展全方位拉网式全覆盖摸底排查,对重大节庆、疫情防控和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对重点人员、特殊对象的排查关注,做到排查在先,预警在前,防范于未然;三是建立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组织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自觉参与调处化解复杂疑难社会热点问题,对情况复杂、解决难度大的矛盾纠纷,引导律师队伍提前介入,收集掌握矛盾纠纷发生的来龙去脉和问题根源,依法依理做好政策宣传、法律讲解,缓解矛盾双方思想情绪,在说法讲理、稳控事态的同时,尽最大努力进行调处化解。对意见分歧较大、经多次调解仍不能达成协议的矛盾纠纷,引导告知双方当事人依法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四是健全完善调处联动机制。在实施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的基础上,完善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事预防的矛盾纠纷事前预防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落实现场调解、庭式调解、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和联合调解,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在基层一线和萌芽状态;五是抓好接边地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建立接边地区矛盾纠纷联动防控调处机制,联合互动开展法治宣传,互通双边信息情报,对接防范可能出现的各类矛盾隐患,对源头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打好预防针,掐断矛盾纠纷发生的“病源”。对发生的接边矛盾纠纷,在尊重当地双方民风习俗,引导矛盾双方互谅互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依照政策法律相关规定妥善进行调处化解。2020年以来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及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793件,成功调处778件,调处成功率达98%,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民商事案件46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治安案件7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5件,调解协议涉及金额690余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有效的推进了社会治理措施在基础的落实。
二是当好法治教育宣传员 一是抓好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对于带有普遍性需要大众广泛遵守执行的法律法规,需要群众知晓和群众需要知晓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法规,在采用传统宣传手段,开展送法下乡、进村讲法、印发资料、法治讲座、与群众面对面咨询解答的基础上,运用现代媒体与政法各部门、宣传、融媒体等相关单位联合互动,采取网络、视频、app、led等新型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引导广大民众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行使权力;二是开展公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测评宣传教育。先后三次召开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大会,对公众安全感满意度提升攻坚战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要求每名职工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把抓好该项工作落实作为提升政法部门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自觉熟知掌握调查测评相关内容,对师宗县委政法委印发的《为平安师宗代言,为美丽师宗点赞》--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做到应知应会,不论固定电话还是移动电话,在接到“12340”来电时,认真接听,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回答,各司法所固定电话由所长包保负责,各股(室)固定电话由分管领导督促落实,股(室)负责人具体包保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所有人员都熟知掌握调查访问内容,均能正确回答调查测评的问题,目前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接到“12340”测评电话1人1次;三是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宣传教育。对需要广大民众知晓并遵守执行的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例,通过制作短视频、微电影、法治宣传长廊、宣传展板等形式,面向民众进行多元化大众化宣传,发挥教育警示作用。同时在调处化解矛盾纠纷过程中,对具有教育警醒意义的矛盾纠纷,组织当地村民现场旁听,讲解政策、剖析法理,引导群众自觉学法尊法用法,不触碰法律红线;四是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法律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法治宣传教育职能优势,依托各司法所和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采取组织召开群众会、制作固定标语、宣传专栏、印发资料以及网络平台、微信短信、led等宣传方式,对扫黑除恶相关政策、法律依据、黑恶势力的种类及表现形式、“保护伞”“关系网”的种类、投诉举报方式进行全面深入广泛宣传,引导告知广大民众自觉检举揭发黑恶势力,坚决同黑恶势力作斗争,切实净化社会环境。
三是当好特殊人群管理员 一是严格开展刑罚执行工作。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社区矫正法》要求,严格规范接收宣告、管理教育、考核奖惩、解除终止等各个环节。完善审前调查、假释评价、风险评估工作内容和程序,把好社区矫正“入矫关”,降低社区矫正适用风险,增强管控针对性;二是强化安全监管力度。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分级管理,定期与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通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方案,积极整改完善,杜绝重大安全隐患;三是加强外出请假人员管理。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事由强化管理,尤其在“两会”、节假日和疫情防控期间等重要时段,从严审批矫正对象外出请假,对请假外出人员进行电话抽查,及时对不假外出的行为进行取证并依法予以警告处理;四是严防脱管漏管。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严把报到登记、入矫宣告、日常管理、解除矫正等每个环节,严格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必须每周电话汇报,每月到司法所报到并进行视频录像,汇报当月活动情况、思想状况及遵纪守法情况,确保每月对社区矫正对象见人见面,杜绝脱管漏管;五是严抓预防重新犯罪。强化矫正管理,按照严管、普管、宽管要求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分类管理,采取重点教育、个别谈话、心理疏导等方式,严防严控重新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因创新举措和管控到位,这项工作得到了云南省司法厅和曲靖市司法局的一致认可。
四是当好群众合法权益公证员 认真贯彻执行《公证法》,强化公证队伍政策法规和义务知识学习提升,着力在依法执业、规范执业,简化程序、优化服务上下功夫,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重大项目、工程建设、招商引资、财产保全、招投标以及关乎民生领域的公证事项作为工作重点,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拓展公证领域,畅通服务渠道,把公证事项办理作为事前预防矛盾纠纷发生的一项惠民利民工程来抓,落实“进一扇门、办百家事、解千家难”和“一站式受理、一次性告知、面对面解答、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流程,对于符合公证办理要素、手续完备的事项及时现场办理,对不符合政策法规、手续要件不齐全的公证事项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对于贫困家庭、低保户、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按照相关政策优先办理。同时对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前来服务大厅办理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公证员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提供便民服务,2020年以来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97件,提供公证上门服务7件,得到了干部群众的好评。
五是当好群众法律诉求服务员 一是认真执行《律师法》,加强律师队伍执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和行业行为规范约束,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使律师权力,畅通民众依法维权表达渠道,引导当事人自觉学法尊法守法,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加强对律师执业的监督管理,通过查阅卷宗、回访当事人等方式对律师执业情况进行跟踪,坚决杜绝虚假诉讼、人情案、关系案、瑕疵案的发生。同时引导律师队伍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参与对社会复杂热点、涉法涉诉及信访案件的调处化解和诉讼代理,依据政策法律规定,提前介入,收集固定相关证据,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据处理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和谐因素,2020年以来五个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31家,办理刑事辩护类案件48件,民事诉讼代理383件,行政案件4件,法律援助案件148件,代写法律文书321份,咨询解答556人次;二是认真执行《法律援助条例》和《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落实决不允许让贫困人员打不起官司的要求,把社会弱势群体法律援助作为一项惠民维权工程来抓,在加强法律援助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引导社会弱势群体依法维权的基础上,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畅通法律援助渠道,拓宽法律援助领域,依托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载体,收集掌握社会弱势群体维权诉求,对一般的维权诉求本着就近就地在初始萌芽阶段化解的原则,由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联合组织当地人民调解组织、基层法律服务所采取现场调解、当面和解进行消化处理,对于问题复杂需要通过诉讼途径表达利益诉求的维权事项,简化程序,经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按照案件性质、类别指派具有相应法律专业的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代理维权,2020年以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4件,其中民事诉讼代理59件,刑事辩护135件,提供咨询解答230余人次;三是把抓好法律服务作为落实社会治理的重要工作,始终坚持面向基层、贴近群众、依法维权、维护稳定的工作思路,教育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严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以推进社会治理和维护平安稳定为己任,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和群众诉求无小事的服务理念,遵循便民利民惠民原则,学习提升法律专业知识,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对于群众反映的维权诉求,耐心细致做好咨询解答,讲清说明相关政策法律依据,普通民事纠纷引导告知其通过人民调解程序进行调处化解,减少诉讼。对于经调解程序难以达成协议或一方当事人不愿通过调解程序进行调解的,依法为其提供诉讼代理,维护其正当合法权益。对于老弱病残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申请维权诉求的,引导告知其通过法律援助方式依法维权,做到应援尽援,2020年以来,基层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53家,代理民事诉讼318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6件,代写法律文书361份,解答法律咨询787人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取得了显着成效,得到了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供稿:马家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