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案件中,始终坚持从严、从重的办案标准,坚决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不断加强和完善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工作,努力抚平未成年被害人身心创伤,多举措、全方位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联合司法救助 传递检察温度
未成年被害人受到侵害后,往往因未及时获得赔偿陷入生活困境。师宗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在办理涉未案件过程中,依法在三天内将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属,并第一时间调查了解未成年被害人遭受不法侵害造成损失的情况及生活困难状况,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立即联合本院控申部门,迅速启动司法救助工作程序,切实把“应救助尽救助”工作理念作为案件办理的规定动作,做到主动移送、主动救助,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及时平复被害人及其家属情绪,让未成年被害人感受到国家司法救助的人文关怀,彰显检察办案温度。2021年,共对3名未成年被害人实施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40000元。
开展心理疏导 促进解开心结
为帮助未成年被害人早日走出被侵害的心理阴影,师宗县人民检察院与曲靖阳光青少年服务中心会签《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委托服务协议》,在保障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和隐私的前提下,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测评和疏导,真实了解被害人的心理状况。2021年,共对12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单独或团体心理测评和疏导,有效减少了犯罪给未成年被害人带来的消极影响,帮助建立面对未来生活的信心和勇气。
引入社会力量 凝聚救助合力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事关亿万家庭,保障涉检困境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和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师宗县人民检察院主动拓展救助渠道,积极引入社会救助力量,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救助力度。2021年,积极帮助5名未成年被害人申请曲靖人民检察院、共青团市委和九三学社曲靖市委设立的“杜鹃花”涉检困境未成年人关爱基金,获得社会救助款19000元,切实改善未成年被害人因遭受犯罪侵害面临的困境。
在办案过程中,坚持给予未成年被害人“特殊、优先、全面”的保护,帮助未成年被害人早日走出阴霾,健康快乐成长,是师宗检察未检人的共同心愿。下一步,师宗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把依法办案和关心、关爱未成年被害人结合起来,持续加大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的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