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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罗平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清理清查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买卖、种植、食用罂粟幼苗等违法行为。
联合工作组辖区金塘农贸市场、四方井菜市场、二堡厂菜市场及餐馆、酒店进行清查,积极讲解毒品原植物的有关知识,种植毒品原植物、买卖和在餐饮中食用罂粟苗(壳、籽)的违法性,食用罂粟苗(壳、籽)对身体健康的危害性,广泛深入地开展禁种铲毒、禁售禁食罂粟苗(壳、籽)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浓厚的禁种氛围。
在餐馆酒店,民警仔细检查了餐馆、酒店购买的菜品,重点宣传食用罂粟苗的危害后果,与餐饮业主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在餐饮中不食用罂粟苗(壳、籽),落实餐饮业主的禁毒责任。
民警提示,食用罂粟籽、罂粟壳、罂粟苗如同吸食毒品一样会上瘾,对人体、家庭、社会会产生危害性。罂粟苗属于国家法律禁止种植的毒品原植物,是绝对不允许在市场上销售的,一旦发现有人销售罂粟苗立即报警,并实行有奖举报。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云南省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非法买卖、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将依法受到相应的处理。
当天,查获罂粟籽三袋共10余公斤,查获一家餐馆非法食用罂粟幼苗。(刘志洋 刘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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