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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甘仕恩)近日,省戒毒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学军带领规范化检查考核组,对曲靖市强戒所大营分所规范化管理进行检查考核。
考核组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紧扣规范化建设标准,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问情况、现场考核、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分别对曲靖所大营分所制度建设、外观标识、执法环境、教育矫治、戒毒指导、纪检监察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全面地检查考核。
经过考核,曲靖所大营分所考核得分1921.2分。考核组认为,曲靖市强戒所大营分所达到了云南省强制隔离戒毒所规范化管理检查考核标兵所标准,准予通过检查考核。反馈会上,省戒毒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梁云智代表考核组向曲靖市强戒所反馈了检查考核意见。
曲靖市司法局局长曾建明表示,曲靖市强戒所将以此次规范化检查考核为契机,坚决落实云南戒毒1470条标准,提高教育戒治质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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