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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层层推荐、评比,法官王艳红、胡蓉仟荣获曲靖市2017年度十佳政法干警殊荣并受到表彰。
胡蓉仟,女,法律硕士,现任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
从事审判工作18年,胡蓉仟对刑事审判业务较为熟悉,具有较强的庭审驾驭能力和严谨规范的说理能力,运用熟练的审判技巧开展刑事审判工作。近三年审结一、二审刑事案件150件,无错案、超审限案发生。她主审的被告人杨某等人运输毒品案,公诉机关指控了三桩犯罪事实,她认真审查核实案件事实及证据,对于公诉机关所指控的其中两桩犯罪事实,相关证据并不能充分证实毒品的种类及重量,即缺乏确定毒品的具体种类和数量等定罪量刑的关键性证据,最终依据有利于被告人的刑事原则,未予认定。但对于具有充分证据证实的第三桩犯罪事实,从其严重的社会危害程度等方面考量必须对被告人予以严惩,最终坚决判处被告人杨开水死刑。该案的判决也得到了上级法院的确认并最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还被上级法院作为典型案例进行了编写。
具体的工作中,她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尽显刑事法官温情的一面。办理罗某故意杀人案中,由于罗某采用泼汽油燃烧这样比较残忍的手段实施犯罪行为,导致被害人一家惨遭一名小男孩死亡、四人被严重烧伤的极度伤害。作为法官,需要依照法律的规定,给予罗某罪责刑相一致的处罚,充分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同时作为承办人,鉴于被害人一家人的伤情、经济损失及治疗状况,合议庭当即决定尽微薄之力,给予被害人一家最大限度的帮助,最终为被害人一家筹集善款59870元及价值600元的烧伤药膏,还为被害人一家争取到一定的司法救助款项,较好的诠释了公平正义与司法为民。
王艳红,女,大学文化,现任曲靖市麒麟区法院速裁组组长
王艳红,女,大学文化,现任曲靖市麒麟区法院速裁组组长。 从事审判工作十二年来,王艳红审理行政、民事案件1800余件,曾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2016年审结民事、行政案件225件。2017年1月至12月10日在速裁组带领审判团队(助理审判员一名、书记员一名)审结民事案件673件。
王艳红审结的案件质量高、速度快在麒麟法院是有名的。她审理案件,严格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查明每一个案件事实,理顺每一个法律关系。为了一个案件事实,她曾不辞辛劳到住宅小区查勘现场;为了一个证据能否采用,她曾反复查阅资料。她有一个夙愿:决不能因为自己的一丝疏忽办错一件案子。正是她的这种认真、细致劲,使得她审结的案子都做到了事实清楚,说理有据,说服得了当事人,也说服得了律师,更说服得了自己及身边的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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