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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是一场偶遇,年少气盛的他们拳脚、刀棍相加,甚至开车撞向对方。本是朝气蓬勃的年纪,盲目讲究“兄弟义气”,最终多名未成年人因聚众斗殴罪被判处刑罚。
当晚,卢某等人与孟某某、朱某(女)在师宗某ktv唱歌时因琐事发生争执。朱某离开后心里不服气,就打电话给陆某,说她在师宗某大街等着,问卢某某等人是否敢来。卢某某等人恼羞成怒,遂邀约十名伙伴一同前往。双方再次发生口角,随后扭打在一起,朱某见对方人多势众便驾车撞向卢某等人,两人被撞倒。这时,卢某等人使用关公刀、钢管打砸朱某驾驶的轿车。后经司法鉴定,朱某开车撞倒的二人分别轻伤、轻微伤。朱某所驾驶车辆损毁价值7000余元。
经审理,朱某、卢某等人持械聚众斗殴,均构成聚众斗殴罪,董某某因未达到刑事法定责任年龄,依法减轻处罚,其余均判处相应刑罚。
承办法官提醒,未成年人年轻气盛,盲目讲究“兄弟义气”,常常因一时冲动大打出手。作为家长应当加强未成年人的引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增强其法治观念,避免悲剧的发生。很多未成年也常常误以为自己未成年做了违法犯罪的事情,受不到太多法律的约束管制,但这不意味着不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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