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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长安网讯 依法执政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是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迫切需要,增强依法执政本领,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近年来,曲靖立足实际,严把“三关”,不断提升依法执政水平。
严把“认识关”。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作为必备的基本素质,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必修课,组织全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部分科级干部参加曲靖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班,采取领导专家、业务骨干授课、学员互动交流、观看专题片等形式,强化基层干部责任担当和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在干部年度考核中,将“法治建设”列入了述职报告。运用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学院、法宣网强化广大干部自主学习,变被动灌输为主动学习,通过学法打牢依法办事的理论基础和知识基础,增强带头遵纪守法、扞卫法治的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更好履行推进依法执政的职责。
严把“进口关”。尊崇、维护、执行好《党章》这一根本大法走在前列、做好表率,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大量选用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到基层挂职推进法治工作,定期听取群众意见、参加矛盾调解等工作,推进交流任职。健全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一支以党内法规工作机构和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为市委依法执政和市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法治保障。
严把“监督关”。认真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党委、人大报告的新规定,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司法监督,加强对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严格选人用人行为,落实和完善巡视、经济审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等监督制度,组织部门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和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等相关规定,严格工作程序,全面实施选人用人全程记实制度,对工作步骤、人选资格及参加推荐、考察选取谈话人员范围等进行审核把关,干部考察人选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书》,并统一填写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表》,做到“一岗一表”“一事一记”,确保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和步骤不走样、不变通,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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